宁波市粮食收储有限公司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2022-11-16 16:59:33 | 点击量: 220

宁波市粮食收储有限公司隶属宁波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浙江省“放心粮油”示范企业。公司主要承担市级地方储备粮油保管、购销、轮换、异地储备、产销合作、应急保障、应急物资储备、粮油供应(军粮供应)、粮食物流中转等职能。公司下辖甬江粮食收储公司(中心粮库)、庄市储备库公司、白沙粮库公司、市粮油供应公司及东粮物流公司等五家单位。

 

现根据公司发展需求,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5名,具体如下: 

一、应聘对象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素质;

2.具备国家承认的学历,且具有招聘职位所需的学历、专业、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要求;

3.本次招聘所涉及的工作经历、职业资格取得时间的计算统一截至2022年11月16日(含);

4.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招聘具体岗位和具体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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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次招聘所涉及的年龄、工作经历、职业资格取得时间的计算统一截至2022年11月16日(含)。

    

招聘程序

(一)公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2年11月16日—2022年11月23日止。  

2.报名所需资料:应聘者需完整填写好《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1)、并提供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资格、职业证书等相关材料(扫描件)。

3.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方式。

4.应聘者须将《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电子版和所需资料扫描件打包发送至邮箱:Hr@zhongp.com,请在邮件主题中写明“姓名+应聘岗位”,(例:XXX(姓名)应聘XXX)。上述报名时间以具体收到邮件时间为准。

(二)资格审查(面谈)

对应聘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审查,应聘者提供的各类证件及填写的有关情况必须真实、有效。提供虚假、无效证件,证件不全或提供证件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能通过资格审查。时间由招聘公司通过电话、短信方式逐一通知应聘者,不符合报考岗位条件的,取消报考资格。资格审查合格者进入面谈甄选环节,根据面谈情况,确定参加笔试对象。一般按招聘职位数的5倍比例确定笔试对象,不足比例的,经宁波市粮食收储有限公司上级主管部门同意,按实际人数确定。面向退役士官招聘的,按实际报名人数确定。

(三)考试方式

本次招聘考试采取面谈甄选+笔试+面试的方式进行。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占总成绩40%,一般按照1:3比例确定面试对象,不足比例的,经宁波市粮食收储有限公司上级主管部门同意后,可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主要测试应聘者基础知识、口头表达能力、应变能力、分析能力、回答问题准确性等。面试满分为100分,占总成绩的60%。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指标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总成绩并列,以笔试分数高者优先)。考生凭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谈甄选、笔试和面试。面谈甄选、笔试及面试时间、地点将另行通知。

(四)体检

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工作按人力社保部、原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执行。体检按人社部、国家卫计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政策执行。

体检对象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报考人员放弃体检,视作放弃聘用资格。空缺名额在该职位的面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予以递补。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体检费需自理)

(五)背景调查

背景调查时间另行通知。背景调查结果分为合格、不合格,不合格者淘汰。背景调查不合格或放弃考察的,空缺名额予以递补。 

(六)公示、聘用

体检和考察结束后,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网站:http://www.zgnblssc.com/,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前环节若出现职位名额空缺的,空缺名额视情况予以递补,如递补则按高分到低分从面试合格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重新进行体检和考察。

拟聘用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并签订劳动合同,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或报到后不愿签订劳动合同的,取消聘用资格。因此造成的空缺名额不予以递补。

注意事项

1.有关招聘政策,请仔细阅读本公告,如有疑问,请拨打咨询电话。

2.应聘者在资格审查中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

3.本次人员招聘工作咨询电话:

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工作日)

咨询电话:0574-87918204

4.在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考生予以理解、支持和配合。

 

                                    宁波市粮食收储有限公司 

                                      2022年11月16日




附件:附件1.doc.doc

附件:附件2.doc.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