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江北区社工招考资格复审的通知
2022-05-07 16:46:22 | 点击量: 319
各位报考江北区社区专职工作的考生们:
复审决定于5月10日进行,现将复审考生准备事项通知如下:
1、复审时间,地点:上午9:00至11:30,下午2:00至5:30。地点:各街道(镇)和区委组织部(详见下表)。
序 | 复审职位 | 复审单位 | 地点 |
1 | 外滩街道一般社工 | 外滩街道社会事务科 | 白沙路189号一号楼会议室 |
2 | 文教街道一般社工 | 文教街道社会事务科 | 育才路17号5楼会议室 |
3 | 孔浦街道一般社工 | 孔浦街道社会事务科 | 环城北路东段647号孔浦街道便民服务大厅一楼 |
4 | 庄桥街道一般社工 | 庄桥街道社会事务科 | 北环西路500号二号楼一楼大厅 |
5 | 甬江街道一般社工 | 甬江街道社会事务科 | 环城北路东段225号一楼服务大厅 |
6 | 洪塘街道一般社工 | 洪塘街道社会事务科 | 宁沁路347号洪塘公共行政服务大厅二楼会议室 |
7 | 前江街道一般社工 | 前江街道社会事务科 | 金山路776号(社会事务科208室) |
8 | 慈城镇一般社工 | 慈城镇社会事务局 | 慈城镇成人中等文化技术学校一楼报告厅(慈城镇尚志路31号,慈城镇行政服务中心对面) |
9 | 组织部专职党务工作者 | 区委组织部 | 庄桥街道(姚江里商业广场) 深悦商业广场432号7幢一楼大厅 |
10 | 各街道紧缺社工人才 |
2、材料准备
(1)必备材料:身份证及身份证复印件;户口簿及复印件;学历学位原件及复印件;有居住条件的需提供居住证明(居住社区居委会证明)。
(2)工作经历证明材料:加盖单位公章的工作经历证明(可多份,最后合计工作总时间);劳动合同(本人持);社保交纳单据证明。
(3)附加分证明材料:退伍证(退役证)原件及复印件;部队政治部门开出的随军家属证明和现役军人证明以及结婚证;社会工作师(助理社会工作师)证及复印件。
3、考生应本人参加复审,不得亲朋好友代复审。代复审为无效复审。
4、未按时参加复审者视为自动放弃本次招考。
5、防疫。各位参加复审的考生,请准备48小时核酸阴性证明。未提供者不得进场复审。
江北区城乡社区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