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仑柴桥街道办事处招聘编外人员公告

2018-01-16 10:47:09 | 点击量: 242

因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考编外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和办法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择优录取的办法进行,根据报名情况,通过资格审查、考试、体检、公示等程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街道财务会计人员1名。

三、招聘对象的基本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作风正派,无违法犯罪记录;事业心、责任心强,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团队合作精神,中共党员优先。

2.宁波大市户籍,北仑区户籍优先。

3.年龄在40周岁以下,一般要求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财会专业或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4.身体健康。

四、招考程序

一)报名

1.报名需提供以下材料:

1)《北仑区柴桥街道编外工作人员应聘报名表》(在表格上贴本人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

2)学历、学位证书,相关资格证书,获奖证书、身份证等原件及复印件1份(原件经查验后退回)。

3)其他能够证明本人能力的材料。

2.报名方式:

1)现场报名:将报名纸质材料递交至柴桥街道万景山路213号柴桥街道办事处党政办(基组办)A310室。

2)网上报名:将报名表等电子材料发送至邮箱cqdzb1@163.com

3.报名时间: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8年1月19日16:00止,逾期不再接受报名。

4.联系电话:0574-86786620

二)资格审查

报名人员如实、准确填写《北仑区柴桥街道编外工作人员应聘报名表》(附表1),柴桥街道党政办(基组办)将对报名材料进行初审,对初审合格者进行通知,初审不合格者不另行通知。

报考人员应对所提供报名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录用资格。

三)考试

考试采用面试方式进行。考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

根据招聘计划数1:1比例,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如遇体检不合格,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标准参照《浙江省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执行。

五、待遇

录用后按照《劳动合同法》、《宁波市北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管理的意见》(仑政办[2014]9号)等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并落实在职期间的工资、福利和保险等待遇,其中试用期为3个月。转正后年收入约4万元左右(含保险、公积金个人缴纳部分)。

附件:柴桥街道编外工作人员应聘报名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