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宁波市鄞州区委党校教师招聘公告

2018-01-16 10:44:49 | 点击量: 285

根据《宁波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宁波市鄞州区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补充办法》等有关规定,中共宁波市鄞州区委党校决定面向全国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3名。

  一、单位简介

  中共宁波市鄞州区委党校是鄞州区委直接领导下的党员领导干部培训机构,是鄞州区委直属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曾被评为“浙江省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工作先进单位”、“浙江省党校系统先进单位”、“浙江省党校系统优秀科研工作组织奖””、“宁波市文明单位”、“宁波市园林式单位”。

  二、招聘原则和办法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和择优聘用的办法进行,通过资格审查、考试、体检和考核等程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

  三、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

  (二)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素质;

  (三)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任职资格;

  (四)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四、招聘岗位、人数、学历学位、范围和专业

招聘岗位

招聘人数

学历学位要求

招聘范围

专业要求

教师

3

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1978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中共党员。

经济学类、哲学类、党建类

  五、招聘办法和步骤

  (一)报名与资格审核

  1.报名时间:本公告发布之日至2018年4月30日。

  2.报名方式:采取邮件报名。在规定时间内将应聘有关材料的扫描件发送至党校联系人邮箱。邮件主题请标明“招聘岗位+姓名”(邮件发送后请电话联系,确认接收情况)。有关材料:应聘人员填好的报名表(详见附件),本人简历、身份证、就业推荐表、就业协议书、学生证(留学人员须在报名时取得毕业证书及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职称证书等材料的复印件或扫描件(有获市级及以上奖励的自愿提供获奖证书复印件或扫描件)及本人近期免冠1寸照片。

  3.应聘人员提供的个人信息必须真实有效,招聘单位根据报名资料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通过面对面交流或视频交流的形式进行初选;对确定资格并通过初选的应聘人员由招聘单位负责通知。

  (二)资格复审和考试

  1.资格复审:在规定时间内,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携带报考所需材料、证件的原件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材料、证件不全或所提供的材料、证件与招聘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能通过资格复审。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应聘资格。

  资格复审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考试:考试内容由教学和科研能力评审两部分组成。

  教学采用试讲的形式,主要内容为招聘岗位所必须具备的专业知识,测试应聘人员教学理念、教学准备、教师素养、教学方法等。

  科研能力评审测评应聘人员的科研成果。根据招聘岗位职责和专业情况,对应聘人员的科研能力进行测试。

  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成绩:应聘人员总成绩为教学成绩的60%和科研成果评审成绩的40%之和,满分100分,不足60分者淘汰。在考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核对象,总成绩相同增加考试课目。总成绩、教学成绩和科研能力评审成绩以及参加体检人员名单在鄞州区人社局网站(rsj.nbyz.gov.cn)人事招考通告中的“事业人员招考”栏和鄞州党校网公布(下同)。

  (三)体检与考核

  体检标准参照《浙江省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执行。应聘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作放弃。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体检结束后,招聘单位将对体检合格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详细考核。考核不合格者淘汰。

  体检、考核如有不合格者或者在此过程中放弃应聘资格的,在考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替补。

  (四)公示与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报经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同时在鄞州区人社局网站及鄞州党校网上公示七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无异议,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并签订聘用合同。在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时仍将审核档案资料,若发现招聘人员档案资料有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将取消聘用资格。

  在招聘报送区人力社保部门核准前(以发文日期为准)各环节,若出现职位名额空缺的,按高分到低分从应试合格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六、有关说明和注意事项

  2018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在2018年6月30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历届生须在报名第一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国(境)外留学人员须在报名时前取得毕业证书及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委培生须提供委托培养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

  七、联系方式

  地址: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鄞州大道中段777号      邮编:315100

  邮箱:liyongf@nbyz.gov.cn

  网址:http://dangxiao.nbyz.gov.cn

  联系人:李老师     

  电话:0574—28887878    13967898951

  附件:报名表.doc

  中共宁波市鄞州区委党校

  2018年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