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奉化区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旁听公告
2018-03-12 15:16:59 | 点击量: 251
为切实保证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扩大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决定在2018年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中实施旁听,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旁听考场安排
在奉化区老年大学考点安排面试旁听考场1个。
二、旁听时间
3月24日面试当天上午8:00开始,时间半天。
三、旁听人员对象范围及资格条件
一)旁听人员对象范围
1.我区基层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下简称“两代表一委员”);
2.我区主要新闻单位记者;
3.我区党风政风行风特邀监督员;
4.我区其他公民(1名)。
二)我区其他公民旁听人员资格条件
年龄35—65周岁,享有政治权利,遵纪守法,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身体健康。
四、旁听人员确定
一)“两代表一委员”、新闻记者和党风政风行风特邀监督员旁听人员,由区公务员主管部门采取特邀方式确定。
二)其他我区公民旁听人员采取现场报名、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
1.有意参加本次面试旁听的我区公民,可携带本人身份证及户口本(户籍证明)于2018年3月16日和19日(工作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30—5:00)到奉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管理科(河头路151号212室)报名,并填写《奉化区考录公务员面试旁听申请登记表》(需贴1寸照片,可事先下载填好)。
2.由区公务员主管部门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并在资格审查合格人员中随机抽取确定旁听人员。旁听人员名单于3月20日17时前,在奉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公布。
五、旁听人员须知
一)面试旁听人员如有公务员法规定的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亲属入围面试的,应当如实说明情况,予以回避。
二)面试旁听人员应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和《奉化区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旁听邀请函》,在规定的时间到指定的地点报到,并参加旁听培训。逾期视作自动放弃。
三)面试旁听人员必须遵守考场纪律,维护考场秩序,服从主考及工作人员的管理和安排。
四)面试旁听人员参加旁听时不得着奇装异服,不得有酒气,不得使用浓味香水和化妆品。
五)面试旁听人员在规定时间到考场内指定的旁听席就座。
六)面试旁听人员在进入考场前,必须关闭所有通信、上网工具,并交由工作人员统一保管。
七)面试旁听人员不得将危险品、各种照相录音录像设备、食品、饮料、书刊等与旁听无关的物品带入考场。
八)面试开始后,面试旁听人员要保持安静,不得随意走动,不得中途退场(特殊情况经主考同意除外),不得议论、发言、提问,不得向考生或考官发出任何形式的提示和暗示,不得拍照、录像、录音和记录,不得吸烟、吃零食。
九)面试旁听人员不服从工作人员管理和安排,不遵守考场纪律的,主考官和监督员可以责令其离开面试考场,并由区公务员主管部门按有关规定给予相应处理。
十)面试旁听人员对面试工作有意见、建议和要求的,可以在面试结束后向区公务员主管部门口头或书面形式提出;对面试过程中的违纪行为可以向纪检监察部门反映。
十一)面试旁听为自愿参加,不提供报酬。
咨询电话: 88570527。
中共宁波市奉化区委组织部
宁波市奉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