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卫生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拟聘用人员公示
2018-04-13 15:10:20 | 点击量: 182
按照《宁波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和《宁波卫生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教师)公告》(2017年3月8日)规定的程序,公开招聘工作通过公开报名、统一考试,已进入择优聘用程序。根据试讲、面试、体检、考核结果,在合格人员中,经宁波卫生职业技术学院领导班子集体研究择优确定下列1名拟聘用人员,现公示名单如下:
拟聘岗位 | 姓名 | 性别 | 出生年月 | 毕业院校和专业 | 学历及学位 |
中药专业教师 | 康大力 | 男 | 1981.05 | 中山大学 生药学 | 博士研究生/博士 |
1、公示期限为7个工作日,自公示之日算起;
2、对上述拟聘用人员如有异议,请向宁波卫生职业技术学院纪检监察审计处和人事处反映。
纪检监察审计处联系电话: 0574-88126425,联系人:周老师
人事处联系电话:0574-88126410,联系人:孟老师
3、反映情况请本着事实求是的态度,真实准确,内容具体。
宁波卫生职业技术学院
2018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