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卫生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拟聘用人员公示

2018-04-13 15:10:20 | 点击量: 182

按照《宁波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和《宁波卫生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教师)公告》(2017年3月8日)规定的程序,公开招聘工作通过公开报名、统一考试,已进入择优聘用程序。根据试讲、面试、体检、考核结果,在合格人员中,经宁波卫生职业技术学院领导班子集体研究择优确定下列1名拟聘用人员,现公示名单如下:

拟聘岗位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毕业院校和专业

学历及学位

中药专业教师

康大力

1981.05

中山大学 生药学

博士研究生/博士

1、公示期限为7个工作日,自公示之日算起;

2、对上述拟聘用人员如有异议,请向宁波卫生职业技术学院纪检监察审计处和人事处反映。

纪检监察审计处联系电话: 0574-88126425,联系人:周老师

人事处联系电话:0574-88126410,联系人:孟老师

3、反映情况请本着事实求是的态度,真实准确,内容具体。

 

宁波卫生职业技术学院

2018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