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福明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编外用工招聘公告

2018-07-31 15:59:01 | 点击量: 206

因工作需要,经区卫生与计划生育局批准,福明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用工8名。福明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将整体迁入东部新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招聘职位及指标   
1、护理人员3名; 2、西药房1名 3、中药房1名  4、检验1名  5、影像技术员1名 6、信息科人员1名 
招聘资格条件 
1、护理人员要求:具有护理或护理学中专及以上学历,有护士执业资格;年龄28周岁及以下(1990年8月1日及以后出生);宁波大市户口。 
2、西药房人员要求:具有2018年全日制普通高校药学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应届毕业生,宁波大市户口;  
3、中药房人员要求:具有中药学大专及以上学历,有中药士资格,年龄35周岁及以下(1983年8月1日及以后出生),浙江省户籍;  
4、检验人员要求:具有医学检验技术或医学检验学大专及以上学历,有检验士资格,年龄35周岁及以下(1983年8月1日及以后出生),浙江省户籍; 
5、影像技术员要求:具有医学影像技术或医学影像学中专及以上学历,有放射技士资格,年龄35周岁及以下(1983年8月31日及以后出生),浙江省户籍; 
6、信息科人员要求:具有计算机信息管理专业大专以上学历,年龄35周岁及以下(1983年8月1日及以后出生);宁波大市户口; 
7、身心健康,无不良嗜好;具有良好的沟通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服从工作调配,户籍不限; 
8、遵纪守法,无不良行为记录。 
招聘程序 
1、报名 
符合条件的人员于2018年8月1日-8月7日(上午8:30—11:00,下午2:00—4:00双休日节假日除外)到福明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宁穿路826号)3楼综合办公室进行报名,报名时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资格证书、执业证书、户口簿等相关资料。报名联系电话:87863852 
2、考试 
根据报名情况,医院组织进行相关(笔试)或面试、考核,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3、体检 
体检由医院组织实施,体检参照2015年宁波市考录公务员的相关办法和标准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4、录用 
体检合格后,根据考核情况确定拟录用人员,公示3天后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相关录用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