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国家高新区(新材料科技城)经济发展局招聘公告

2018-08-03 09:19:39 | 点击量: 126

根据经济普查工作的需要,经研究,决定向社会公开招聘基层经济普查辅助岗位工作人员8名(其中双创中心、梅墟街道、 新明街道各2名;软件园、贵驷街道各1名)。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和德才兼备的原则。

二、招聘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

(二)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三)全日制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年龄35周岁以下;;

(四)统计、经济、财会或计算机专业优先考虑;;

(五)具有与履行岗位相适应的学历、专业、资格、技能和身体条件。

三、工作期限

聘用期限为一年。

四、招聘办法

招聘采取面试为主的方法进行。招聘对象的标准及条件由高新区人社局审核,具体工作由高新区经济发展局组织实施。

(一)报名及资格审核

1、报名时间:2018年8月6日-8月10日,逾期不再受理。

2、报名方式: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请填写《宁波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发局公开招聘辅岗人员报名表》(附件1),于2018年8月10日前发送至电子邮箱:492899782@qq.com,邮件主题请以“应聘+姓名”为标题。

(二)资格审查及面试

1、网上资格审查:工作人员将根据《报名表》情况进行审核;网上资格审查结果不反馈报名人员。

2、现场资格审查及面试:组织人员对通过网上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审查,通过者才可参加面试。(1)审查时间:与面试时间同步,另行通知。(2)审查地点:宁波高新区广贤路999号(宁波高新区管委会行政大楼)。(3)现场资格审查需提交以下资料:①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②报名表;③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经现场资格审查合格后,统一参加面试。没有按时进行现场资格审查或审查不合格的,不参加面试。应聘者必须对自己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有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即取消面试资格。

(三)录用经过面试等环节确定的拟聘用人员,报经高新区人社局同意后办理录用手续,并签订合同。

(四)待遇招聘人员正式聘用后的工资及福利待遇,参照宁波国家高新区现行辅助岗位工作人员同等条件执行。

咨询电话:89288690、89288699

附件1:公开招聘辅岗人员报名表(经济发展局).doc

宁波国家高新区经济发展局

2018年8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