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调动(流动)公示

2018-08-07 14:56:50 | 点击量: 141

根据宁波市人员调动(流动)政策规定,经事业单位及其相关部门考察、调档、审核,现将拟调动(流动)人员公示如下(具体文件见附件):

  1.公示期限为7个工作日,自公示之日算起。

  2.对上述拟调动(流动)人员如有异议,请向区人社局公事科反映。联系电话:86780599,联系人:刘老师。

  3.反映情况请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真实准确,内容具体。

  附件:宁波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调动(流动)公示.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