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8年宁波国家高新区(新材料科技城)管委会面向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要求的5个招聘岗位资格复审和考核有关事项的公告

2018-08-11 13:45:08 | 点击量: 251

根据《2018年宁波国家高新区(新材料科技城)管委会公开招聘事业身份工作人员公告》,现将面向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要求的5个招聘岗位资格复审和考核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面向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要求的招聘岗位

经发局经济管理、科技局生命健康产业管理、新管局材料产业管理、新材料联合研究院新材料研发管理、软件与服务外包中心软件产业管理

二、资格复审对象

资格初审通过人员

三、资格复审时间

2018年8月15日(星期三)上午9:00-11:30

四、资格复审地点

宁波市广贤路999号高新区管委会综合大楼三楼电视电话会议室

五、资格复审需提供的材料

所有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必须在规定时间内由本人携带岗位要求的相关材料,到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没在规定的时间内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自动放弃。

进入资格复审的考生携带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1.学历学位证书。在港澳台、国外就读的留学人员,需提供境外学校学籍证明、成绩单、国家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应届生需提供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生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浙江省外高校可持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

2.身份证。

3.如有学术、科研成果、获奖情况等相关材料,请一并提供。

资格复审通过人员进入考核。

六、考核时间

2018年8月15日(星期三)下午。

请参加考核人员携带身份证,于下午13:30前到候考地点候考(候考地点:广贤路999号高新区管委会综合大楼三楼电视电话会议室。

七、其他有关注意事项

请参加资格复审和考核的人员安排好时间,携带要求证件准时参加面试。特别提醒的是:未按规定时间到达制定地点参加资格复审、考核的,视作自动放弃资格。

 

咨询电话:0574-89288627、89288626

监督电话: 0574-89288848

 

                                宁波国家高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8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