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鄞州区城市排水有限公司招聘公告

2018-10-12 10:44:07 | 点击量: 289

    鄞州区城市排水有限公司为鄞州区国有独资企业,现因工作需要,排水公司面向社会公开招聘5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指标数及条件

  具体的招聘职位、指标数和报考条件: 

招聘

职位

招聘指标

学历

招聘范围

专业要求

机电

工程师

1

本科及以上

户籍不限,1978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机电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具有高级职称的年龄放宽到1973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机械工程及自动化、机械工程、机械制造及其自动化、机械电子工程机械设计及理论

给排水

工程师

2

本科及以上

户籍不限,1978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给排水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具有高级职称的年龄放宽到1973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环境工程、给水排水工程、给水排水、给排水、工程管理

泵站运行管理(1)

1

本科及以上

宁波大市户籍,1983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机械工程及自动化、建筑电气与智能化

泵站运行管理(2)

1

本科及以上

宁波大市户籍,1983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环境工程、给水排水工程、给水排水、给排水、工程管理

  二、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一)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素质;

  (二)具备国家承认的学历,且具有招聘职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任职资格要求;

  (三)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三、招聘办法

  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严格考核、择优录用的方式进行。

  (一)报名时间、地点

  1、报名时间:2018年10月23--24 日,上午8:30-11:00,下午2:00-4:30;

  2、报名地点:鄞州区城市排水有限公司(鄞州区首南商务大厦A座9楼);

  3、报名要求:随带本人近期免冠1寸照2张,有效身份证件、毕业证书、职称证书、执业上岗证书、高校入学前户口簿或派出所户口迁出存根证明、劳动合同或工作经历证明等职位要求提供的原件和复印件,如实填写报名表,接受资格审核。资格审核结束后,若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与指标数之比不足1:3的,则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考指标。

  (二)笔试

  笔试试卷为综合知识,百分制。笔试时间、地点另行安排。笔试结束后15个工作日内公布成绩,同时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考职位指标数的3倍(不足3倍按实际人数)确定进入面试对象并公布。

  (三)面试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百分制,不足60分者淘汰。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40%加面试成绩60%合成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考指标数等额确定体检对象,如遇总分相同,笔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若笔试成绩也相同,则加试一门综合知识。

  (四)体检

  体检标准按人社部、国家卫计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政策执行。体检不合格者淘汰。空缺名额从应试合格人员中按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五)考察

  体检合格后,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考察按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执行。考察结论为不合格者淘汰。空缺名额从应试合格人员中按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六)公示、录用

  考察合格后,按规定对拟录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录用的,按规定办理录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录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录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录用。

  拟录用人员经人事部门审批后办理录用手续。不能按时取得报考职位规定的学历证书或弄虚作假者,取消录用资格;无正当理由不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者,取消录用资格。空缺名额不再递补。

  工作咨询电话:0574-83033512,监督电话:0574-89111997

 

    

  宁波市鄞州区城市排水有限公司

                       2018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