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8年宁波市北仑区(开发区)事业编制工作人员招聘第二批次资格复审有关事项的通知

2018-11-30 09:49:42 | 点击量: 242

根据《2018年宁波市北仑区(开发区)事业编制工作人员招聘公告》规定,本次笔试划定合格分数线为60分,在笔试合格分数线上线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规定1:3比例确定面试对象,招录人数3人以上的按1:2确定面试对象,不足的按实际人数。

入围面试的人员需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招聘对象应在规定时间内携带以下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本人身份证、户口簿(集体户口的提供经当地公安部门盖章后的集体户口簿首面和本人信息页复印件)、学历学位证书(2019届毕业生提供学校的就业推荐表、就业协议书、学生证)、相关资格证书和有关单位出具的工作经历证明等材料。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名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得参加面试。本人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面试资格。如出现资格复审不合格或放弃资格复审等情况的,可酌情予以递补。

资格复审通过后,领取《面试通知》。

现将资格复审时间、地点予以公布,详见附件。

咨询电话:0574-86780599、86780593。 

附件: 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安排表.xls

宁波市北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11月30日

image.p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