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北区文教街道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简章
2019-03-20 15:59:02 | 点击量: 119
因街道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若干名编外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
本次招聘编外工作人员4名。
二、招聘范围
具有宁波大市户籍
三、招聘条件及要求
1、思想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无违法违纪记录,具有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
2、具有吃苦耐劳、乐于奉献的精神,事业心责任感较强,有一定的文字功底和组织协调能力;
3、具有国家承认的相关学历(详见附件招聘岗位及要求);
4、1987年3月20日以后出生,身体健康;
5、户籍、学历、工作经历截止以2019年3月20日为准。
四、招聘程序和时间安排
此次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分网上公开报名、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及面谈、面试、体检、考核、聘用等步骤进行。
1、网上公开报名。报名时间自2018年3月22日上午9时至3月29日下午17时止。凡符合报考条件者,登录中国宁波人才网(www.nbrc.com.cn)首页“事业招考”,点击“报名入口”按钮,选择进入“江北区文教街道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在仔细阅读相关公告信息后,点击“我已阅读并完全理解”按钮,按要求输入个人信息,逾期不再受理注册及报名。另须上传本人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照),照片在300K以内,不大于320×400像素,不少于80×120像素。
若报考人数低于招考人数3倍时,酌情调整招考人数。
2、资格初审
时间:2019年4月1日—4月4日
招聘单位将对应聘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初审,报名系统不对外开放。不符合报考岗位条件的,取消报考资格。
3、下载打印准考证
时间:2019年4月11日9:00—4月13日9:30
已通过资格审核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宁波人才网首页“考试报名”,下载打印准考证。
4、笔试。笔试时间初定为2019年4月13日(具体时间以准考证为准)。报考者凭准考证和身份证,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笔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笔试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笔试满
分为100分,笔试成绩按招聘岗位指标从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确定面试对象。笔试成绩以40%的比例计入总成绩。
5、资格复审及面谈。
面试前,用人单位将对进入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及面谈,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谈结果不计入面试成绩。
参加资格复审所需携带材料:(1)本人身份证、户口薄(集体户口人员持集体户口簿或所在地户证中心户籍证明,学历及学位证书等相关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本人1寸近期正面免冠照片1张,提供的各类资料复印件恕不退还;(2)报考综合治理岗位的,需提供岗位工作经历证明原件;
用人单位将对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进行面谈,面谈结果不计入面试成绩。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参加面试,资格复审未通过或放弃资格复审的,由此产生名额空缺,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次递补。
6、面试。面试成绩实行百分制,不足60分者淘汰。面试成绩以60%的比例计入总成绩。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如面试入围者自动放弃资格,将从报考同岗位的人员中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次递补。不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作放弃面试,由此产生的空缺不递补。
7、体检。按笔试成绩40%和面试成绩60%确定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指标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总成绩相同的笔试成绩高的在前)。参加体检人员按要求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和办法执行。体检不合格者淘汰。用人单位负责首次体检费用,复检相关费用由本人承担。
8、考核。考核对象按招聘指标数在体检合格者中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考核不合格者淘汰,同时可酌情在体检合格者中从高分到低分顺次递补。
9、聘用。考察合格者,经公示3天无异议,按街道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以后的有关管理政策和待遇,按照街道有关规定执行。弄虚作假或不服从统一安排者,或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解除劳动合同。聘用人员不足时,可酌情在面试合格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顺次补录。
有关报考人员的信息通知,请及时查询:
宁波人才网:http://www.nbrc.com.cn/
江北区文教街道网站:
http://www.nbjiangbei.gov.cn/col/col112289/index.html
网络报名咨询电话:0574-87117907
报考咨询电话:87202450
招聘岗位及要求
招聘岗位 | 人数 | 招聘学历专业要求 | 其他任职条件 |
综治管理 | 1名 | 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 具有综合治理工作经验满2年及以上工作经历,需备勤出差,适合男性 |
综合管理1 | 1名 | 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 |
综合管理2 | 2名(男女各一名) | 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经济管理或财务管理等专业毕业 |
备注:国(境)外学历的报名时须已取得国家教育部认定的学历(学位)证书。
江北区文教街道办事处
二○一九年三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