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宁波市北仑区事业编制工作人员招聘中区委党校专业教师岗位技能测试公告

2021-06-25 14:18:55 | 点击量: 323

根据2021年4月19日发布的《2021年宁波市北仑区事业编制工作人员招聘公告》,现将其中区委党校专业教师岗位的校技能测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参加人员

笔试成绩合格且进入面试的考生。

二、携带资料

请考生于技能测试当天携带身份证原件和面试通知书原件到指定地点参加考试。

三、具体安排

(一)时间

7月10日上午08:20进行技能测试,所有考生须于当日上午8:00前报到,并进行资格查验,在现工作人员引导下进入候考室。

(二)地点

北仑区委党校(北仑区春晓寻海路18号)

(三)有关事宜

技能测试期间交通、食宿由考生自行安排,费用自理,请提前做好准备,确保按时参加。考场实行封闭管理,考生携带的电子通讯设备需交工作人员统一管理,面试后归还。

四、防疫相关要求

(一)本次招聘将根据《疫情期间宁波市现场招聘活动防疫指南》和《疫情期间宁波市人事考试防疫指南》要求,结合本地疫情防控需要采取相关防控措施。因疫情防控等原因无法参加考试的,视为缺考。

(二)考生应在考试前14天申领“健康码”或“甬行码”(甬行证)。“健康码”或“甬行码”为绿码且健康状况良好,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的考生方可参加考试。等候期间,每位考生须保持间隔为1米以上的安全距离。

(三)考生应自备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并全程佩戴口罩。在核对身份证件材料时,考生应摘下口罩,并尽量缩短时间,以便工作人员确认是否为考生本人。

(四)仍处在隔离治疗期的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以及集中隔离期未满人员,不得参加考试。按照疫情防控要求需提供相关健康证明但无法提供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五)“健康码”或“甬行码”非绿码的考生,以及考试前14天内有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考生参加考试,需提供考前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材料;最近有国(境)外旅居史的考生参加考试,须提前向招聘单位提供国内第一入境地签发的“解除隔离医学观察通知书”,以及核酸和血清IgM抗体检测均呈阴性的证明材料;既往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参加考试,除提供考前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材料外,还须出具肺部影像学检查无异常的证明(具体以考试前当地最新疫情防控政策为准)。

(六)考生应当服从配合疫情防控要求和考试现场组织工作。“健康码”或“甬行码”非绿码或出现可疑症状的考生,应在当地疾控机构指导下按规定处置。对连续3次体温测量超过37.3℃的考生,应听从工作人员安排迅速转移到临时隔离区域,并做好个人防护,专车送至定点医院发热门诊就医。

(七)考生应当如实填写《考生健康申报表》,在考试入场前交给考务人员,并履行个人健康证明义务及防疫相关要求事项。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的,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健康检疫、询问、查询、送诊等造成严重后果的,取消其相应资格,如有违法行为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八)考生应当切实增强疫情防控意识,做好个人防护工作。考试前应避免前往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主动减少外出和不必要的聚集、人员接触。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应戴口罩,加强途中防护,尽量与他人保持合理间距,途中尽量避免用手触摸公共交通工具上的物品,并及时进行手部清洁消毒。外省考生可依据自身情况提前来北仑做好准备。

五、其他事项

1.本次考试工作由北仑区委党校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北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监督指导。对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试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2.本次考试咨询电话:0574-86780533(张老师);监督电话:0574-86780555(尚老师)。以上电话均是工作时间开放(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

3.本公告由中共宁波市北仑区委党校负责解释。

附件1:2021年北仑区事业编制技能测试考生名单.xls

附件2:健康申报表.docx


中共宁波市北仑区委党校

2021年0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