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溪市医疗保障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公告
2019-09-18 15:09:42 | 点击量: 118
因工作需要,慈溪市医疗保障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人员性质及招聘计划
1、人员性质为慈溪市医疗保障局系统编外工作人员;
2、计划招聘驾驶员1名。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1、慈溪户籍(以2019年9月18日户籍所在地为准);
2、适合男性,年龄要求40周岁及以下(1978年9月18日以后出生),高中及以上学历;
3、要求具有C1及以上机动车驾驶证,5年以上驾龄(2014年9月18日之前取得驾照),有较强的安全意识和熟练驾驶技术,无重大道路交通责任事故及违章;
4、思想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爱岗敬业,品行端正,作风正派,具有吃苦耐劳、乐于奉献的精神,无违法乱纪行为,同等条件下中共党员及退役军人优先录用;
5、身体健康,五官端正,具有良好的表达和沟通能力。
三、人员待遇
聘用人员待遇,按慈党办〔2016〕59号和慈人社发〔2016〕96号文件执行,各类社会保险按照人社、财政等部门的相关规定执行。
四、招聘办法和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9年9月25日-9月27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4:30);
2、报名地点:慈溪市白沙路街道北三环东路1999号,市医疗保障局807室;
3、报名时随带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书、驾驶证等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慈溪市医疗保障局编外工作人员报名表》(要求电脑打印,详见附件,)及近期1寸免冠照片1张;
4、若报名合格人数不足招聘计划数3倍,取消该招聘计划。
(二)考试
1、考试分驾驶技能测试和面试。报名人员必须随带本人身份证,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否则视为放弃;
2、驾驶技能测试以道路驾驶技术为主要内容,测试总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测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技能测试结束后,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考计划数的3倍确定面试对象。面试主要测试考生口头表达能力、应变能力、分析能力等。总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
4、总成绩按技能测试60%、面试成绩40%的比例累加计算。
(三)体检
根据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不按要求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因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而空缺的名额,按总成绩高分到低分的次序进行递补。体检费用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四)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作为考察对象,考察办法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有关规定。因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按总成绩高分到低分的次序进行递补。
(五)公示
考察合格人员为拟聘用人员,经公示7天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四、其他事项
1、报名咨询电话:63962233
2、本招聘办法由慈溪市医疗保障局负责解释。
2019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