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江北区庄桥街道面向宁波大市公开选调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公告

2019-09-20 14:59:43 | 点击量: 269

因工作需要,经江北区委编办、江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决定面向宁波大市公开选调事业编制工作人员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岗位

岗位

人数

专业方向

学历

年龄

工作经历及其他要求

财务会计

1

经济学类、财政学类、金融学类、工商管理类

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35周岁及以下

两年及以上财务工作经历。

城市建设

1

土木类、建筑类、管理科学与工程类

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35周岁及以下

两年及以上建设及工程管理工作经历。

综合管理

1

专业不限

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35周岁及以下

两年及以上工作经历。

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

二、选调条件

1. 宁波大市范围内(除江北区及全大市教育、卫健系统),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

2. 思想政治素质好,品行端正,团结合作意识强,敢于担当,身体健康;

3. 工作经历、年龄计算截止2019年9月20日,且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4. 具有公开选调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年龄、学历、学位、专业、任职经历、工作能力;

5.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6.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能参加选调: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受到组织处理或党纪政纪处分影响使用的;

(4)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地区或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5)试用期未满,或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但在原单位工作不满1年的;

(6)不符合相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选调程序和方法

选调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通过公开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等程序进行。

(一)公开报名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19年10月30日止。

2、报名方式:

网上报名。

报名者需完整填写《2019年宁波市江北区庄桥街道公开选调事业人员报名表》(附件),并提供本人居民身份证、户口簿(集体户口人员持集体户口簿或所在地户证中心户籍证明)、学历学位证书、工作经历及其他资格条件证明材料的电子版。上述材料制作成一份PDF或WORD文件,并以“报考岗位+姓名”命名,于截止日前发至邮箱14992550@qq.com,报考者报名时间以具体收到邮件时间为准。我街道安排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初审通过后,会电话通知本人携带资料原件于指定时间、地点接受资格审查(请注意保持电话畅通)。

(二)资格审查

报名者提供的各类证件及填写的有关情况必须真实、有效。提供虚假、无效证件或未如实填写有关情况的,一经发现并查实,将取消报名资格。报名人员经资格审查合格后,进入面试环节。

资格审查时除提供报名表外,还须提供的证件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1、 学历学位证书,在港、澳、台及国外就读或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学习所获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的,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2、身份证和户口簿(集体户口的提供当地公安部门盖章后的集体户口簿首页和本人信息页复印件或户籍证明);

3、现工作单位出具的工作经历、年度考核结果、同意报考证明材料;

4、1寸近期免冠照片2张(同报名表);

5、其他证明材料。

(三)面试

面试主要了解应试者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及语言表达能力、反应能力、组织协调能力等。面试总分为100分,不足60分者淘汰。

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作放弃面试。

面试成绩将在宁波市江北区人民政府(庄桥街道办事处)网页(http://www.nbjiangbei.gov.cn/col/col112406/index.html)公布。

(四)体检

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参照宁波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体检的相关办法和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者、放弃体检者淘汰,按照选调人员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作相应递补。

(五)考察

体检结果合格者确定为考察对象,由我街道进行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综合考察。考察结果仅为本次是否聘用的依据。考察结论为不宜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淘汰。

(六)公示

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选调初步人选,经街道党工委研究同意后在宁波市江北区人民政府(庄桥街道办事处)网页(http://www.nbjiangbei.gov.cn/col/col112406/index.html)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反映或反映的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人事调动等相关手续。对反映的问题查有实据影响聘用的,不予调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调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调动。

(七)调动

对考察合格的拟选调人员报江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后,按照有关程序和规定办理调动手续。在商调函发出30日内仍未办妥调动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选调。

在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时仍将审核档案资料,若发现选调人员有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将取消聘用资格。

四、其它事项

(一)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选调期间报名人员一切费用自理。

(三)如无合适人选,经我街道研究,并报江北区委编办、江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可取消选调指标数。

(四)联系方式:

地址:宁波市江北区北环西路500号1号楼421室

联系电话:0574-87582638  江老师

          0574-83021835  朱老师

(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2019年宁波市江北区庄桥街道公开选调事业人员报名表.docx

 

 

宁波市江北区人民政府庄桥街道办事处

2019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