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恢复2019年慈溪市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资格复审及面试有关事项公告

2020-04-30 10:18:06 | 点击量: 265

随着国内疫情防控形势持续向好,日常生活逐渐恢复有序,经研究决定恢复举行2019年慈溪市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资格复审及面试。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复审

面试对象于5月14日上午9:00-11:30,到慈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三楼交流大厅(慈溪市北三环东路1999号)参加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者,领取《面试通知》。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2019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不能提供报考岗位要求的毕业(学位)证书者,不得参加面试。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面试。

资格复审对象须提供以下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经当地公安部门盖章后的集体户口簿首页和本人信息页复印件(其中因上学曾迁出户口的宁波生源2019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提供记载有户口迁出记录的原户口簿或公安部门出具的高校入学前的户口所在地证明)、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相关证件(证明)。招聘岗位有职业(执业)资格或资质要求的,还须提供相应的证件(证明)原件和复印件;招聘岗位有工作经历要求的,还须提供工作经历证明,其中有具体岗位工作经历要求的,需在提供的工作经历证明中说明具体从业岗位、工种及职责情况(时间精确到日)原件;报考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数据信息管理岗位的全日制大学生退役士兵还应提供《退役士兵证》原件及复印件;报考乡镇管理(2)岗位的还应提供优秀村(社区)干部报名推荐表(附件1)。

留学人员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面试实施2天前(截止5月13日17:00),书面确认不参加面试的,在该岗位笔试合格分数线上线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予以递补。递补人员应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

面试对象本人确有特殊原因可委托他人办理资格复审,除提供上述资格复审材料外,还需出具报考者本人签名的授权委托书(附件2)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二、面试

面试时间为5月16日,具体安排详见《面试通知》。

三、其他事项

所有人员入场前需佩戴好口罩(未佩戴口罩人员不得入场),工作人员将对入场人员逐个询问相关信息,请各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体温测量,并出示“健康码”或 “甬行码”。

体温正常的,且“健康码”或 “甬行码”显示为绿码的,方可入场进行资格复审。等候时,要求每位人员保持间隔为1.5米以上的安全距离。资格复审核对身份证件时,请考生应摘下口罩,以便工作人员确认是否为其本人。

出现以下情况的人员,请配合工作人员做好相关检查:

1、“健康码”或 “甬行码”为黄码和红码的。

2、体温连续三次测量超过 37.3℃以上的。

3、境外回国人员,未满我省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期限的。

4、其他需采取隔离措施情形的。

政策咨询电话:0574-63938256(请在上班时间咨询)

附件:

1、优秀村(社区)干部报名推荐表

2、授权委托书

附件1-优秀村(社区)干部报名推荐表

附件2-授权委托书

   

 

中共慈溪市委组织部

慈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