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东方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慈溪杭州湾分公司招聘派遣制工作人员公告

2020-05-12 15:44:19 | 点击量: 121

因工作需要,宁波东方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慈溪杭州湾分公司决定面向社会招聘45名派遣制工作人员,派遣至宁波杭州湾新区开发建设管理委员会工作,工资待遇按照新区管委会有关标准,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遵纪守法,品行良好;爱岗敬业,责任心强;善于团队合作,保密性强;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犯罪记录;户口所在地为宁波大市。(配偶现在新区内企业工作且属于重点高层次人才<由新区人社局根据甬新办发〔2017〕101号文件认定>的(附件1),户口区域范围可适当放宽,需提供证明(附件2)。

具体岗位资格条件详见《招聘计划》(附件3)。


招聘计划

序号

岗位类别

人数

岗位任职资格条件

1

行政辅助岗位(一)

8

从事机关一般行政辅助工作,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5年5月18日及以后出生),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2

行政辅助岗位(二)

7

从事社工委一般行政辅助工作,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5年5月18日及以后出生),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3

不动产窗口辅助岗位

8

从事不动产登记窗口辅助工作,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5年5月18日及以后出生),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4

综合行政执法辅助岗位(一)

20

从事一线综合行政执法辅助工作,男性,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90年5月18日及以后出生),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能适应综合工时制、需要倒班及值夜班,身高要求172cm以上。退伍军人、有综合行政执法(城市管理)工作经验或公安相关专业毕业者条件可适当放宽。 

5

综合行政执法辅助岗位(二)

2

从事智慧城管中心坐席员工作,女性,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5年5月18日及以后出生),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具有较好的文字功底,能熟练使用普通话和本地方言,能熟练操作计算机,能适应综合工时制、需要倒班及值夜班,身高要求160cm以上。有坐席员相关从业经历者优先考虑。

以上岗位配偶现在新区内企业工作且属于重点高层次人才的<详见重点高层次人才认定标准,附件1>,户籍可适当放宽。其中配偶现在新区内企业工作且属于重点高层次人才的需提供资格认定表,并由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认定,见附件2;

二、报名办法和招聘程序

1、报名

有意向者登录慈溪人才网(www.cxhr.com)首页,仔细阅读本公告后,打开链接:https://www.wjx.top/jq/76214888.aspx,填写《宁波东方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慈溪杭州湾分公司公开招聘派遣制工作人员报名表》并提交。报名截止时间2020年5月18日,逾期不再受理报名。

2、资格初审

宁波东方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慈溪杭州湾分公司负责对应聘人员的条件资格予以初审,并以短信形式通知报名人员是否通过资格初审。

3、笔试(报考综合行政执法辅助岗位<一>者不参加)

资格审核通过人员凭本人身份证参加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笔试的,视作放弃。笔试内容为综合知识

4、体能测试(仅报考综合行政执法辅助岗位<一>者参加)

资格审核通过人员凭本人身份证参加体能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能测试的,视作放弃。体能测试内容为1000米跑、4×10米折返跑、引体向上三个项目,按照《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体育锻炼达标标准》评分。

5、资格复审及面试

根据笔试或体能测试成绩,按各招聘岗位指标数从高分到低分择优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

面试入围人员须在面试候考室现场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本人身份证、户口本(集体户口人员提供经当地公安部门盖章后的集体户口簿首页和本人信息页复印件)、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境外留学回国或国内合资办学颁发国外学历证书的人员,还需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面试时仍在宁波杭州湾新区辖区内机关或乡镇就职的人员,还须出具现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材料(附件4)。经资格复审,材料不全或所提供的材料与招聘条件不相符者,不得参加面试。

面试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反应能力,回答问题准确性,解决问题和协调沟通能力等。面试总分为100分,不足60分者淘汰。

面试安排在宁波杭州湾新区,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对象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作放弃面试。

6、体检

在面试通过人员中,根据面试成绩高分到低分按各招聘岗位指标数的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不足的按实际人数。综合行政执法辅助岗位(一)体检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检项目和标准执行,其他岗位体检参照2020年宁波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体检的相关办法和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者淘汰。体检时间另行通知,费用由报考人员自理。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因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而空缺的名额,可在面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依次递补。

7、考察

考察在体检合格人员中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因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而空缺的名额,可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规定程序进行递补。

8、录用

考察合格人员为拟录用人员,按规定与宁波东方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慈溪杭州湾分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者,取消录用资格。

三、其他事宜

1、报考人员应对提交的本人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取消考试或录用资格;

2、提交材料不全者,视为报名无效。未被录用者,材料代为保管,恕不退还;

3、报考人员所填联系方式请保持畅通,如因联系方式错误或无法接通导致未能及时传达笔试、体能测试、面试等通知的,视为放弃;

4、原宁波杭州湾新区管委会政府雇员,因故被辞退的,不允许报考。

咨询电话:0574-63938265。

上述电话请在工作时间联系(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30)。 

宁波东方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慈溪杭州湾分公司

2020年5月12日

附件1:人才认定标准

附件2:资格认定表

附件3:招聘计划

附件4: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