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镇海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专业技能测试办法(二)
2020-12-16 15:15:43 | 点击量: 231
根据《2020年镇海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有关规定,镇海区新闻中心的广播主持人、融媒体记者、新媒体制作、文字编辑、文字记者(1)、文字记者(2)、摄像记者(1)和摄像记者(2)岗位面试形式为专业技能测试。笔试后,全区统一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对合格考生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确定专业技能测试对象(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专业技能测试对象名单已公布。为确保专业技能测试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测试办法。
一、测试原则
专业技能测试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
二、测试安排
测试岗位 | 测试报到时间 | 考生报到地点 |
广播主持人 | 2020年12月18日下午13:00 | 镇海区新闻中心(镇海区南大街36号)527会议室 |
新媒体制作 | 2020年12月18日上午8:00 | 镇海区新闻中心(镇海区南大街36号)五楼大会议室 |
文字编辑 | 2020年12月18日上午9:30 | 镇海区新闻中心(镇海区南大街36号)五楼大会议室 |
融媒体记者、文字记者(1)、文字记者(2)、摄像记者(1)、摄像记者(2) | 2020年12月18日上午7:30 | 镇海区新闻中心(镇海区南大街36号)五楼大会议室 |
三、测试须知
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实行百分制,满分为100分,不足60分者淘汰。参加测试的考生须持本人身份证、《专业技能测试通知》及如实填写的《考生健康申报表》(附件5)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报到地点报到,逾期按自动放弃处理。各岗位测试具体须知详见附件(附件1-4)。
因考生测试时需将手机等通讯和上网工具交由工作人员统一保管,请各位考生携带无通讯或网络功能的普通手表一个,用于计时。
四、防疫事项
考生应当服从配合疫情防控要求和测试现场组织工作,如实填写《考生健康申报表》,并履行个人健康证明义务及防疫相关要求事项。考生应自备口罩,“健康码”或“甬行码”为绿码且健康状况良好、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的考生方可参加测试。
有以下几类情况的考生须在12月17日16:00前向区人力社保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联系方式附后)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测试前14天内有国(境)外旅居史的考生,须提供国内第一入境地签发的“解除隔离医学观察通知书”,以及核酸和血清IgM抗体检测均呈阴性的证明材料;既往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除提供测试前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材料外,还须出具肺部影像学检查无异常的证明;测试前7天内有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或有发热呼吸道症状的,须提供核酸检测阴性的证明。按照疫情防控要求需提供相关健康证明但无法提供的考生,不得参加测试。
五、其他事项
本《办法》由镇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镇海区新闻中心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74-89287143、26273961
监督电话:0574-89287852
附件:1、广播主持人岗位专业技能测试须知
2、新媒体制作岗位专业技能测试须知
3、文字编辑岗位专业技能测试须知
4、融媒体记者、文字记者(1)、文字记者(2)、摄像记者(1)和摄像记者(2)岗位专业技能测试须知
5、考生健康申报表
附件4 融媒体记者、文字记者(1)、文字记者(2)、摄像记者(1)和摄像记者(2)岗位专业测试须知.doc
镇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镇海区新闻中心
2020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