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江北区劳动和社会保障事务代理服务有限公司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公告

2021-02-18 15:09:27 | 点击量: 156

宁波江北区劳动和社会保障事务代理服务有限公司拟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2名,派遣到机关事业单位从事辅助管理工作,现将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和办法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采取公开报名、统一面试和择优聘用的办法进行。

二、招聘对象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无受到党纪、政纪、刑事处分记录;

2.宁波大市范围内户籍;

3.要求年龄28周岁以下(1993年2月及以后出生);

4.具有较强的责任意识、团队意识和敬业奉献精神,服从组织安排;

5.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岗位具体条件

1.文秘岗:要求全日制本科,新闻传播学类、中国语言文学类、公共管理类专业,具备较好的语言沟通表达能力和文字撰写能力。熟悉办公室业务者优先。

2.设备维护岗:要求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计算机应用技术类专业,该岗位需要户外作业,必须要有驾驶证。退伍军人优先。

三、招聘办法和步骤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1年2月18日至2月28日下午5点。

2.报名办法:从宁波市江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http://www.nbjb.gov.cn/col/col1229117080/index.html)上下载报名表(详见附件),在规定时间内将报名表、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明等材料的电子版发送至电子邮箱3463841872@qq.com(注明应聘岗位和姓名)。

3.资格初审:招聘单位将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

(二)面试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不足60分者淘汰。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不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作放弃资格。

(三)体检与考察

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指标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参加体检人员按要求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和办法执行。报考人员放弃体检或未按时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录用资格,体检不合格者淘汰。体检费用由本人承担。体检结束后,招聘单位将对体检合格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考察结论为不宜聘用的淘汰。

(四)公示与聘用

考察结束后,确定拟聘用人选。因体检、考察对象放弃体检、考察或体检不合格的,或在办理录用审批手续过程中提出放弃录用资格,造成拟录用人员数不足招聘计划的,是否在面试合格人员中递补由用人单位商议决定。如无合适人员的,将核减招聘计划数。拟聘用者公示5天,无异议者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弄虚作假或不服从统一安排者,或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解除劳动合同。   

四、其他

1.聘用以后的管理政策和待遇,参照相关规定执行。

2.报考咨询电话:87676913  联系人:张老师。

3.本次招聘的相关事宜将在宁波市江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上公布,请报考人员及时关注。

4.本简章由江北区劳动和社会保障事务代理服务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附件: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报名表.docx


江北区劳动和社会保障事务代理服务有限公司

2021年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