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宁波市镇海区公开招聘2023 年中小学(幼儿园)事业编制教师笔试成绩、拟入围面试(专业技能测试)人员名单及后续相关事项的公告

2023-02-28 09:11:52 | 点击量: 425

根据《宁波市镇海区公开招聘2023 年中小学(幼儿园)事业编制教师公告》(1月3日)有关规定:笔试后,第一类岗位按岗位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所有实际参加笔试并取得有效分数人员的平均分在60 分及以上的,按60 分划定,平均分不足60 分的则按平均分(四舍五入法保留一位小数)划定。在笔试合格的人员中按以下情况确定入围面试人员:招聘岗位指标数5 人以下的,从高分到低分按1:3 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不足的按实际人数);招聘岗位指标数5 人及以上的,从高分到低分按1:2 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不足的按实际人数)。通过资格复审(面谈)的人员方可进入面试。

笔试后,第二类岗位按岗位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所有实际参加笔试并取得有效分数人员的平均分在60分及以上的,按60分划定,平均分不足60分的则按平均分(四舍五入法保留一位小数)划定。在笔试合格的人员中按以下情况确定入围专业技能测试人员:招聘岗位指标数5人以下的,从高分到低分按1:5的比例确定入围专业技能测试人员(不足的按实际人数);招聘岗位指标数5人及以上的,从高分到低分按1:4的比例确定入围专业技能测试人员(不足的按实际人数)。通过资格复审(面谈)的人员方可进入专业技能测试。

镇海区教育局在笔试成绩公布后,对拟进入下一环节的考生进行资格复审(面谈)。资格复审所带材料为报名表(附件2)、附件3 中所列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择业期考生还需提供择业期认定要求的相关材料(证明)。国(境)外留学回国(境)人员还应提供所学主干课程相关证明、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进入资格复审(面谈)的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的,视作放弃,不再进入之后的程序。资格复审(面谈)后进入下一环节对象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对因放弃或迟到等原因所产生的空缺名额,不予递补。

现将镇海区公开招聘2023 年中小学(幼儿园)事业编制教师笔试成绩及拟入围面试(专业技能测试)人员名单(详见附件)及后续事项相关要求明确如下:

一、关于资格复审

1.时间与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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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考生参加资格复审(面谈)时,请带好符合招聘对象及资格条件的原件、复印件,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3. 考生请自备口罩,并听从现场工作人员的安排。

二、关于专业技能测试

1.时间与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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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考生凭有效身份证与笔试时的准考证参加专业技能测试,请自备口罩。

三、关于面试

请关注后续公告。

四、其他

考点周边停车位有限,考生车辆不进考点,请预留好时间,尽量绿色出行。


宁波市镇海区教育局

2023年2月28日


附件:附件:镇海区公开招聘2023年中小学(幼儿园)事业编制教师笔试成绩及拟入围面试(专业技能测试)人员名单.xlsx.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