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2018年宁波市海曙区各级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放弃资格复审及递补人员名单公告

2018-03-11 14:59:04 | 点击量: 254

2018年宁波市海曙区各级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资格复审将于3月12-13日进行,根据《2018年宁波市海曙区各级机关单位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规定,报考海曙区人民法院法警和宁波市公安局海曙分局科技信息化职位的体能测评对象,在体能测评开始48小时前,书面提出不参加体能测评的;报考其他职位的面试对象,在资格复审开始48小时前,书面提出不参加资格复审的,均在该职位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予以递补。现公告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