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国家高新区(新材料科技城)经济发展局招聘公告

2018-05-17 15:31:41 | 点击量: 279

根据经济普查工作的需要,经研究,决定向社会公开招聘经济普查辅助岗位工作人员10名。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和德才兼备的原则。

二、招聘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

二)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三)全日制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年龄35周岁以下;    

四)经济、财会或计算机专业优先考虑; 

五)具有与履行岗位相适应的学历、专业、资格、技能和身体条件。

三、工作期限

聘用期限一般为一年,如表现特别优秀的,期满后可考虑继续聘用。

四、招聘办法

招聘采取面试为主的方法进行。招聘对象的标准及条件由高新区人社局审核,具体工作由高新区经济发展局组织实施。

一)报名及资格审核

1、报名时间: 2018年5月21日——25日8:30—11:30,13:30-17:00.

2、报名地点:高新区经济发展局(广贤路999号803室)。

3、报名要求:应聘人员填写报名表,并随带近期免冠1寸照1张、身份证、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接受资格审核。

4、应聘人员应严格按照资格条件要求进行报名,所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弄虚作假或不符合资格条件要求的,一经查实,即取消面试资格。

二)面试、体检

1.面试、体检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体检工作由高新区经济发展局组织。合格的办理录用报批手续。

三)录用

经过面试等环节确定的拟聘用人员,报经高新区人社局同意后办理录用手续,并签订合同。

四)待遇

招聘人员正式聘用后的工资及福利待遇,参照宁波国家高新区现行辅助岗位工作人员同等条件执行。  

咨询电话:89288690

 

宁波国家高新区经济发展局

2018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