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国家高新区(新材料科技城)经济发展局招聘公告
2018-05-17 15:31:41 | 点击量: 279
根据经济普查工作的需要,经研究,决定向社会公开招聘经济普查辅助岗位工作人员10名。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和德才兼备的原则。
二、招聘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
二)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三)全日制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年龄35周岁以下;
四)经济、财会或计算机专业优先考虑;
五)具有与履行岗位相适应的学历、专业、资格、技能和身体条件。
三、工作期限
聘用期限一般为一年,如表现特别优秀的,期满后可考虑继续聘用。
四、招聘办法
招聘采取面试为主的方法进行。招聘对象的标准及条件由高新区人社局审核,具体工作由高新区经济发展局组织实施。
一)报名及资格审核
1、报名时间: 2018年5月21日——25日8:30—11:30,13:30-17:00.
2、报名地点:高新区经济发展局(广贤路999号803室)。
3、报名要求:应聘人员填写报名表,并随带近期免冠1寸照1张、身份证、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接受资格审核。
4、应聘人员应严格按照资格条件要求进行报名,所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弄虚作假或不符合资格条件要求的,一经查实,即取消面试资格。
二)面试、体检
1.面试、体检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体检工作由高新区经济发展局组织。合格的办理录用报批手续。
三)录用
经过面试等环节确定的拟聘用人员,报经高新区人社局同意后办理录用手续,并签订合同。
四)待遇
招聘人员正式聘用后的工资及福利待遇,参照宁波国家高新区现行辅助岗位工作人员同等条件执行。
咨询电话:89288690
宁波国家高新区经济发展局
2018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