桐庐县信访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2018-06-25 08:32:05 | 点击量: 162

因工作需要,桐庐县信访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编外用工)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1.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具有履行职位所必要的政治素质和政策业务水平,具有岗位所需组织、协调能力;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无违法记录; 

3.身体健康,能胜任岗位要求; 

4.年龄40周岁以下(以身份证为准,截止时间为2018年7月1日)。 

二、具体岗位要求 

学历: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及以上,专业不限,性别不限;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验者优先。

三、报名事项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18年6月28日中午11时止(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2.报名地点:桐庐县信访局114办公室(迎春南路298号)

3.联系人:林女士;  联系电话:64212708  

4.报名所需材料: 

(1)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近期两寸正面免冠彩照1张; 

(4)填写《报名表》(附后); 

四、招聘办法、原则 

招聘工作由桐庐县信访局组织实施,按照“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面向全县公开招聘。 

五、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进行为期2天的公示。公示结束后,没有反映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对公示期间反映有问题的拟聘用人员,经查实不符合聘用条件的,或本人书面申请自动放弃的,取消其拟聘用资格。 

聘用前与原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合同的,由本人负责与原单位办理解除劳动(聘用)合同关系。 

聘用人员实行1个月的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内)。试用期内经考核发现不符合聘用条件、不能胜任工作的,将解除劳动合同关系。 

六、工资待遇 

按照《桐庐县机关事业单位机构设置和人员配置暂行办法》规定执行。 

本公告由桐庐县信访局负责解释。 

附件:报名表


                             2018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