桐庐县机关事务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2018-07-19 15:09:05 | 点击量: 96

因工作需要,桐庐县机关事务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1.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具有履行职位所必要的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具备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无违法记录(确定人员后,需提供无犯罪记录证明)。

3.身体健康,能胜任岗位要求。 

二、具体岗位要求

本次计划招聘工作人员5名。招聘岗位具体条件如下表:

招聘岗位

招聘
人数

性别

年龄要求

学历

专业要求条件

岗位要求条件

接待管理

2

男性

35周岁以下(1983年1月1日后出生)

大专及以上

公共事业管理、行政管理、文秘、财务管理相关专业优先

形象气质佳、性格开朗,善于交际。

财务管理

1

不限

35周岁以下(1983年1月1日后出生)

大专及以上

财务相关专业

有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

食堂采购

2

不限

50周岁以下(1968年1月1日后出生)

初中及以上

不限

有食堂管理相关工作者优先。

三、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由桐庐县机关事务局组织实施,按照“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面向全县公开招聘。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2018年7月23日至7月27日(每天报名时间: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

2.报名地点:桐庐县机关事务局201办公室(城南街道迎春南路298号县府大院内)。

3.报名所需材料: 

(1)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近期两寸正面免冠彩照1张; 

(4)《报名表》(附后);

(二)根据报名情况,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通过对比综合条件,确定面试人员,面试按1:3的比例参加,不足上述比例的,按该岗位实际报考人员确定面试对象。

(三)根据面试综合成绩确定人选。

(四)聘用。

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报名及资格审查、面试考核、聘用的程序进行。

聘用前与原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合同的,由本人负责与原单位办理解除劳动(聘用)合同关系。 

招聘人员实行聘用制管理,与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实行1个月的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内)。试用期内发现不符合聘用条件、不能胜任工作的,将解除劳动合同关系。 

四、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71-64212779。

本公告由桐庐县机关事务局负责解释。 

附件:报名表



  桐庐县县级机关事务管理局

  2018年7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