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海曙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下属医疗卫生单位2018年第二次公开招聘事业编制专业技术人员核减取消招聘 指标的公告(一)

2018-09-05 10:39:34 | 点击量: 301

海曙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下属医疗卫生单位2018年第二次公开招聘事业编制专业技术人员报名、缴费工作已完成。根据《海曙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下属医疗卫生单位2018年第二次公开招聘事业编制专业技术人员简章》,经过资格审查,因部分岗位缴费人数不足,经研究,决定酌情核减或取消招聘指标。具体如下:

单位名称

招聘岗位

原招聘指标

核减取消情况

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疾病控制

1

取消

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妇产科

2

核减为1

海曙区第二医院

急诊

4

取消

外科

5

核减为4

心电图

1

取消

南门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骨科

1

取消

白云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妇科

1

取消

石碶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皮肤科

1

取消

章水镇卫生院

超声

1

取消

区口腔医院

口腔

2

取消

区中医医院

中医儿科

1

取消

统招统分

超声

4

核减为1

放射诊断(1)

4

核减为2

全科(2)

10

核减为8

放射技术

2

取消

预防医学

9

核减为6

针灸推拿

6

核减为4

五官科

5

取消

口腔科

2

取消

其中,统招统分妇保岗位未达到1:3开考比例(2个指标,5人缴费),经招考部门研究,决定降低开考比例为1:2。

招聘指标取消的,报考该岗位人员可在自公布取消指标之日(含)起2天内向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提出书面改报申请,逾期未提出书面改报申请的视作放弃改报,放弃改报的退还考务费。

海曙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8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