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宁海县面向2019届优秀高校毕业生选聘高层次紧缺人才选聘指标的公告
2018-09-20 15:42:39 | 点击量: 208
根据《宁海县面向2019届优秀高校毕业生选聘高层次紧缺人才公告》规定,同一选聘岗位的应聘人数与选聘计划数之比不能低于2:1,在资格确认结束后,符合选聘条件的应聘人数和选聘计划数比例不足2:1的,将核减该岗位拟选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选聘(同一岗位选聘指标为数个的,相应核减选聘指标,选聘指标为1个的予以取消)。现将核减或取消选聘计划数的岗位公示如下:
选聘岗位 | 原选聘 指标数 | 资格确认 人数 | 调整后选聘 指标数 |
智能制造 | 2 | 3 | 1 |
金融经济 | 2 | 2 | 1 |
法治管理 | 2 | 2 | 1 |
交通运输 | 1 | 0 | 0 |
旅游管理 | 1 | 0 | 0 |
中共宁海县委组织部
宁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