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8年宁海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复审、面试有关事项的公告
2018-10-11 11:13:12 | 点击量: 291
根据《2018年宁海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规定,为做好2018年我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复审、面试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
一)时间:2018年10月19日一天,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30。
二)地点:宁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浙江省宁海县桃源街道气象北路778号)二楼人力资源市场。
二、资格复审须提供的材料
一)2018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提供的证件为:毕业证书(硕士及以上研究生还须提供学位证书)、报到证、本人身份证、原籍户口簿或户口迁移证等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二)社会人员须提供的证件为: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经当地公安部门盖章后的集体户口簿首页和本人户口信息页、毕业证书(硕士及以上研究生还须提供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等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三)留学人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四)所有考生须提供学信网上查询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所有入围面试人员,都必须在规定时间携带公告规定的相关材料,到指定地点接受资格复审,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得参加面试。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面试资格。资格复审后,面试对象领取面试通知书。
面试时间初定于10月28日,具体以面试通知书为准。参加面试人员必须按照面试通知书上的时间、地点,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和面试通知书准时报到。未在规定时间报到的,作自动放弃处理。
咨询电话:0574-59971561、0574-59971562
附件:1、宁海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入围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xls
宁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