桐庐县交通运输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 (合同制)公告

2018-10-12 10:31:47 | 点击量: 68

因工作需要,桐庐县交通运输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下属事业单位县交通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站合同制工作人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1.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具有履行职位所必要的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具有岗位所需组织、协调能力;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无违法记录; 

3.身体健康,能胜任岗位要求。 

二、具体岗位要求

本次计划招聘工作人员2名。招聘岗位具体条件如下表:

招聘单位/岗位

招聘
人数

性别

年龄要求

学历

专业要求条件

岗位要求条件

县交通工程质量监督

管理站

1人

男性

35周岁以下(1983年1月1日后出生)

全日制专科及以上

土木工程类、道路桥梁与渡河工程、交通土建工程、交通工程、工程管理、工程质量监督与管理、公路监理、道路桥梁工程技术、公路工程管理等相关专业。

1.需经常从事一线工地、野外工作;

2.如遇应急性、突发性事件,需紧急处理。

1人

不限

三、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由桐庐县交通运输局组织实施,按照“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面向全县公开招聘。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8年10月12日至10月18日中午12时止(工作日每日报名时间: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30)。

2.报名地点:桐庐县交通运输局421办公室(云栖中路500号)。

3.报名所需材料: 

(1)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近期两寸正面免冠彩照1张; 

(4)《报名表》(附后);

(5)专业技术职称等相关证明材料(如有);

(6)工作经历相关证明材料(如有)。 

(二)根据报名情况,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三)根据综合成绩确定拟聘用人选。

(四)拟聘用人员考察。

(五)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进行为期2天的公示。公示结束后,没有反映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对公示期间反映有问题的拟聘用人员,经查实不符合聘用条件的,或本人书面申请自动放弃的,取消其拟聘用资格。 

聘用前与原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合同的,由本人负责与原单位办理解除劳动(聘用)合同关系。 

招聘人员实行聘用制管理,与所在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合同一年一签。聘用人员实行1个月的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内)。试用期内发现不符合聘用条件、不能胜任工作的,将解除劳动合同关系。

若无合适人员可空缺。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先生,联系电话:0571-64218622。

本公告由桐庐县交通运输局负责解释。 

附件:桐庐县交通运输局公开招聘报名表



桐庐县交通运输局

                                     2018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