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文联文艺家协会编制外工作人员招聘公告

2021-05-06 15:49:34 | 点击量: 64

一、招聘对象和数量

宁波市曲艺家协会编制外工作人员1名,宁波市舞蹈家协会、宁波市文艺评论家协会编制外工作人员1名,共计2名。

二、招聘原则和办法

坚持公平、公开、平等、择优原则,采取公开报名、统一面试和择优录取的办法进行。

三、应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务实,具有吃苦耐劳精神和较强的法纪观念。

2、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3、年龄35周岁及以下(1986年5月1日以后出生)。

4、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和公文处理能力,能独立完成活动策划、组织等工作。

5、地市级及以上文艺家协会(曲协、舞协、评协)会员或有相关文艺特长者优先。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应聘者于报名截止时间2021年5月13日(周四)前,自行前往宁波文联网(http://www.nbwl.org.cn/)或宁波人才网(https://www.nbrc.com.cn/)下载并填写报名表(电子版),并附相关证明材料电子(扫描)件(包括免冠身份照、身份证、毕业证书、相关专业证书、会员证等),以压缩包形式(请以报名者姓名命名)发送至owf0030@dingtalk.com。

报名结束后,招聘单位将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条件的,通知其参加面试,未通知的视作审查未通过。

面试开始前,应聘人员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历学位证、相关专业证书、会员证等原件。招聘单位将对应聘人员提交的材料进行现场再审查。凡因本人信息填写错误,后果自行负责;弄虚作假的,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二)面试

面试主要测试报考者口头表达能力、应变能力、分析能力、回答问题准确性和举止仪表等。总分100分。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并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核对象。

(三)体检

体检参照《浙江省人事厅、浙江省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浙人公〔2005〕68号)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执行。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体检不合格及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淘汰。

(四)考察

考察包括政审和现实表现考察,不合格者淘汰。

出现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者,则按应聘人员面试成绩排名先后依次等额递补。

(五)公示

根据面试、体检、考察结果,经市文联党组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宁波市文联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

五、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委托第三方签订《劳动合同书》,合同期2年,试用期2个月。合同期满经考核合格的,续签《劳动合同书》。年度工资待遇总计约7.5万(含“五险一金”)。  

联系电话:0574-89186583

举报电话: 0574-89183302                   

附:《宁波市文联文艺家协会编制外工作人员招聘报名登记表》.docx

  宁波市文联

                      2021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