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曙区动物卫生监督所招聘编外人员公告

2019-02-19 11:12:39 | 点击量: 282

海曙区动物卫生监督所因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5名动物检疫协检员(编外工作人员),现就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招聘办法  

       经自愿报名、资格审核、面试、体检、岗位技能操作考核合格后,择优录取。

       二、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

      (二)热爱动物检疫工作,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心,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素质和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三)具有招聘职位所需的学历、专业资质等要求; 

      (四)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三、招聘岗位、人数、专业、学历和范围及资格条件

招聘岗位

招聘人数

招聘范围

专业资质要求(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备       注

动物检疫协检员

5

男性、户籍不限,年龄20—50周岁

1.畜牧兽医相关专业中专以上学历;

2.具有助理畜牧师或助理兽医师以上技术职称;

3.执业兽医师或助理执业兽医师资格;

4.取得“动物疫病防治员”“动物检疫(检验)员”资格证书或取得《乡村兽医登记证》证书。

能适应夜间工作

       四、招聘说明

      (一)录用人员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内将对录用人员进行岗位技能操作培训和考核,试用期满根据工作表现,适合工作的人员可与单位签订聘用劳动合同。

      (二)工作时间以夜班为主,安排食宿,待遇面议。

       五、招聘流程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9年2月20日起,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名额满为止。

       2.报名地点:浙江省宁波市海曙区动物卫生监督所(海曙区石碶街道雅戈尔大道1号2号楼501办公室)。 联系人:吴丽华,联系电话:0574-89297885。

       3.报名要求:现场报名者需带第二代身份证、学历证书、业务相关证书、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寸免冠证件彩照2张;网络报名者可将以上个人材料的电子版本和《海曙区动物检疫协检员招聘报名表》(附件)发送至邮箱373348360@qq.com

      (二)资格审查和面试。由用人单位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合格者进行笔试、面试,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通过体检取得《健康证》的视为体检合格。

      (四)录用。招聘各环节若出现职位名额空缺的,按合格人员中条件优劣依次等额递补。无正当理由不在规定时间内办理手续的,视作自动放弃。在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或报到手续时,若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空缺名额递补。

       附件:海曙区动物卫生监督所编外人员招聘报名表.doc



海曙区动物卫生监督所

2019年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