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海曙国有资本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公告
2019-03-01 09:23:44 | 点击量: 258
宁波市海曙国有资本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创建于2017年,为宁波市海曙区国有企业。现因业务发展需求,拟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2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和办法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和择优聘用的办法进行。
二、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一)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素质;
(二)具备国家承认的学历,且具有招聘职位所需的学历、专业、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要求;
(三)有工作经历要求的统一计算到2019年3月1日;
(四)户籍以2019年3月1日户口所在地为准;
(五)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三、招聘岗位、学历等资格条件
序 | 招聘岗位 | 人数 | 岗位要求 | 专业要求 |
1 | 资产管理 | 1 | 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1984年3月1日以后出生,宁波市户籍,2年及以上工作经验,具有良好的文字组织和写作能力者优先 | 财务管理、会计、会计学相关专业 |
2 | 综合管理 | 1 | 本科及以上学历,1984年3月1日以后出生,3年及以上工作经验 | 新闻传播学类、法学类、中国语言文学类相关专业 |
四、招聘流程
(一)报名时间与方式
1、报名时间:2019年3月1日10:00-2019年3月6日16:00。
2、报名方式:通过投递邮箱方式报名:hsgqzp@163.com,报名须将完整的《招聘报名表》(详见附表,需下载填写)以附件形式发送至上述指定邮箱,并在邮件主题中注明应聘者姓名+应聘岗位,例如“张三+资产管理”。
(二)资格初审
1、时间:2019年3月6日9:00-2019年3月7日16:00。
2、对应聘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初审,不符合报考岗位条件的,取消报考资格。
3、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低于招聘职位指标数3倍的,酌情核减或取消招聘指标。
(三)资格复审
1、时间:2019年3月16日8:30-11:30,地点另行通知。
2、对通过资格初审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复审。参加资格复审者需携带本人近期免冠1寸照2张,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书、国家教育部学信网学籍认证材料或国(境)外留学回国(境)人员须提供国家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材料、由单位提供的在岗在职工作证明或劳动合同、对应年限的社保缴纳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接受资格审核。提供的各类资料复印件恕不退还。
3、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依照指引参加面谈甄选。
(四)面谈甄选
1、时间:2019年3月16日9:00直至结束,与资格复审同地点进行。
2、对通过资格复审人员进行面谈甄选,根据面谈成绩按每岗位招聘职位指标数3-6倍的比例确定候选人员,并在初次面谈结束3个工作日内,在宁波人才网公布初次面谈成绩及候选人员名单。
(五)笔试
笔试具体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笔试内容为综合知识和写作,采用闭卷形式,笔试分满分为100分。
根据报名岗位和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笔试成绩于笔试结束后15个工作日内在宁波人才网上公布。
(六)面试
面试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成绩不合格者淘汰。
面试结束后,将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合成计算总成绩。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指标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总成绩并列,以笔试分数高者优先)。
(七)体检
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按相关规定进行,体检不合格者淘汰。体检对象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报考人员放弃体检,视作放弃聘用资格。空缺名额在该职位的面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予以递补。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体检费用由个人自理。
(八)考察
考察时间另行通知。考察结果分为合格、不合格,不合格者淘汰。考察不合格或放弃考察的,空缺名额予以递补。
(九)公示、聘用
考察合格后,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签订劳动合同。对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办理。
公示结束前环节若出现职位名额空缺的,按高分到低分从应试合格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人员名单在报考本职位的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次确定(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成绩高的排名在前),重新进行体检和考察。
拟聘用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并签订劳动合同,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或报到后不愿签订劳动合同的,取消聘用资格。因此造成的空缺名额不再递补。
本次招聘工作报名咨询电话:0574-89212524,曹老师;招聘咨询电话:0574-83862324,王老师。
宁波市海曙国有资本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019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