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国家高新区社会事务管理局招聘辅岗人员公告

2019-07-22 16:24:51 | 点击量: 151

因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辅岗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岗位

人数

专业及学历要求

其他资格条件

退役军人

管理

1

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宁波大市户籍,40周岁以下,中共党员,熟悉电脑操作,语言沟通能力强,有一定组织协调能力和文字材料写作能力,退役军人优先。

二、招聘办法

(一)报名及资格审核

1、报名时间:2019年7月22日-7月28日

2、报名要求:应聘人员填写报名表(命名为岗位+姓名),以附件形式发送至指定邮箱(gxqsgjzp@163.com),经资格初审后,择优确定进行现场资格复审人员。

3、接到通知的应聘人员请随带身份证、毕业证、户口本、党员身份证明等职位要求提供的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到宁波国家高新区社会事务管理局(宁波市高新区广贤路999号)1103室进行资格复审和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4、应聘人员应严格按照资格条件要求进行报名,所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弄虚作假或不符合资格条件要求的,一经查实,即取消面试资格。

(二)录用

经过面试等环节确定的拟聘用人员,报经高新区人社局同意后办理录用手续,并签订合同。

(三)待遇

招聘人员正式聘用后的工资及福利待遇,按照宁波国家高新区现行辅助岗位工作人员执行。

咨询电话:89288642,89289008。


附件:报名表.docx


宁波国家高新区社会事务管理局

2019年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