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姚市人民法院公开招聘编外驾驶员公告

2019-08-01 16:24:24 | 点击量: 137

因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驾驶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招聘人数

编外驾驶员1名。

二、 招聘范围对象及条件

余姚市户籍、具有高中以上学历的社会人员,并须同时符合以下资格条件:

1、政治素质好,服务意识强,具有吃苦耐劳的精神,可以满足临时加班的需要;

2、持有机动车驾驶证B照及以上,且具有5年以上实际驾驶工作经验;

3、驾驶经验丰富,驾驶技术好,近3年来未出现重大责任事故或重大违章事件;

4、男性,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8年7月31日后出生);

5、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三、方法和步骤

(1)报名

时间:2019年 8 月5日至8月9日

地点:余姚法院政治处(谭家岭西路140号)。

报名电话:62770083、62785536。

要求:随带近期1寸照4张,提交身份证、户口本、驾驶证,现场报名并接受资格审查(所需证件资料的原件、复印件须一次性提供)。

(2)资格审查

由政治处对申请人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查。

(3)考试(包括理论考试和技能测试)

根据报名情况,经审查符合招聘资格条件者,将组织报名者统一进行理论考试和技能测试(理论考试内容范围包括交通法规及相关知识,技能测试包括道路驾驶、场地驾驶和基础维修技能)。根据理论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取前4名入闱技能测试(分数并列者全部入围,不足比例按实际人数)。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考试成绩合成:

考试成绩=理论考试成绩*40%+技能测试成绩*60%。

(4)体检

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考试成绩并列的,以技能测试成绩高者排列在先)按招聘指标以1:1的比例组织体检。体检不合格者淘汰。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因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等原因而空缺的名额,在入闱体检人员中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5)政审

按规定程序和标准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政审考察,根据考察结果,由余姚市人民法院研究决定录用人选。按规定公示三天,经公示无异议的,予以试用。如放弃政审考察或政审考察不合格等原因而空缺的名额,在考试人员中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政审考察。

(6)公示

考察合格者,为拟聘用对象,经公示三天无异议的,办理报到聘用手续(已参加工作的拟聘用对象,须按有关规定办理好与原单位终止人事关系的相关手续并进行人事关系转移);有异议的,经核实如不具备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空缺的名额按规定予以递补;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之后因故造成的空缺不再递补。

(7)聘用和待遇

拟录用人员接到报到通知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报到,无正常理由逾期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新聘用的人员须经6个月试用期并经工作业绩考核合格后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本次考试成绩一年内有效,一年内本单位有驾驶员职位空缺的,可以根据本次考试成绩依次递补。

聘用人员工资、福利待遇按照余姚市机关事业单位编外人员收入标准规定执行。

三、 未尽事宜,由余姚市人民法院负责解释。

 附件:余姚市人民法院公开招聘编外驾驶员报名登记表

余姚市人民法院

2019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