桐庐县医疗保障局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公告

2019-08-05 16:08:26 | 点击量: 91

因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桐庐县医疗保障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资格条件 

岗位

人数

专业

要求

学历

要求

性别

年龄

备注

综合

文字

1

专业

不限

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

不限

35周岁(含)以下

熟悉文字工作和办公软件,具有宣传、新闻从业经验者优先。

医保

管理

1

专业

不限

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

不限

35周岁(含)以下

有医学、药学相关专业学历或从业经验者优先。

二、招聘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

2.品行端正,工作责任心强,具有敬业奉献、吃苦耐劳的精神;

3.身体健康,能胜任岗位工作。 

三、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8月5日—8月9日(时间:上午8:30-11:30时,下午14:00-17:00时)。

2.报名地点:桐庐县医疗保障局(桐庐县迎春南路298号县政府3号楼105办公室)。

3.联系电话:0571—58568285。

4.报名材料:报名人员需携带报名表(附件),户口本、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相关执业证书、职称证书、技能证书、所获荣誉奖项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近期两寸正面免冠彩照1张。 

四、招聘办法、原则 

招聘工作由桐庐县医疗保障局实施,按照“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应聘人员经资格初审、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后,择优聘用。 

五、相关事项 

1.年龄要求为1984年8月5日以后出生。

2.此次招聘采用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笔试、面试成绩分别占综合成绩的40%和60%。若该岗位报名人数超过15人,将进行笔试,面试按1:3的比例参加;若报名人数不足15人(含15人),通过初审的报名人员直接进入面试。

3.笔试、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放弃面试资格的,将按该招聘职位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面试结束后,从面试合格人员中,将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计算成总成绩。面试不合格,取消录用资格。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开考岗位计划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可在相应职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予以递补。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不合格或放弃考察资格的,可在相应职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考察。考察结果仅作本次招聘是否聘用的依据。

4.被招聘人员实行聘用制,按照县编外人员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试用期一个月;工资福利待遇、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按照县编外人员有关规定执行。 

5.报考人员在报名时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聘用资格。

6.体检费。体检费由体检医院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规定的体检项目予以核定、收取,并由应聘人员个人承担。 

本公告由桐庐县医疗保障局负责解释。

附件:桐庐县医疗保障局公开招聘编外人员报名表

 

桐庐县医疗保障局

2019年8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