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曙区人民政府月湖街道办事处关于招聘编外工作人员的公告

2019-08-26 14:09:33 | 点击量: 298

海曙区月湖街道办事处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统计工作人员1名、禁毒社工2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和办法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和择优聘用的办法进行,通过资格审核、笔试、面试、体检和考察等程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

二、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团队协作精神;

2、具备适应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资历、专业、任职资格、职业技能、业务知识以及身体、心理素质等,工作责任心强;

3、具有较强的人际沟通能力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

4、身体条件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三、岗位设置及要求

职 位

人数

学历及专业

要 求

统计

1

国家承认的大专以上学历(不含全日制在校学生);统计或会计专业

1、宁波大市常住居民户口。

2、3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

禁毒社工(一)

1

国家承认的大专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1、男性。

2、宁波大市常住居民户口。

3、35周岁到45周岁,身体健康。

禁毒社工(二)

1

国家承认的大专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1、女性。

2、宁波大市常住居民户口。

3、35周岁到45周岁,身体健康。


备注:年龄日期截止到2019年8月26日。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初审

1、时间:2019年8月26日起至8月30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5:30);

2、地点:月湖街道办事处5楼502室(镇明路108号);

3、需提供资料:《海曙区人民政府月湖街道办事处招聘编外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身份证、户口本、学历学位证书、相关职称证书、相关工作经历证明、近期正面免冠1寸照片2张等相关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提供的各类资料复印件不予退还。

岗位计划数与报名人数的比例原则上须达到1:3(含1:3)方可开考,若达不到此比例,具体根据实际情况酌情确定是否核减招聘计划数。

二)笔试

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报考人员携带有效期内的第二代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笔试采用闭卷形式,满分100分,合格分60分。笔试成绩将在笔试考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公布,考生可登录月湖街道办事处网站(http://www.haishu.gov.cn/col/col128113/index.html)进行查询。

三)面试

从笔试成绩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指标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并在月湖街道办事处网站公告。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60分,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面试不合格者淘汰。面试对象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作放弃面试。按笔试成绩40%和面试成绩60%确定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指标1:2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总成绩相同的面试成绩高的在前),并在月湖街道办事处网站公告。

四)体检

参加体检人员按要求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和办法执行。报考人员放弃体检或未按时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录用资格。体检不合格者淘汰。体检费用由本人承担。所有体检合格人员纳入月湖街道2019年编外工作人员人才后备库,一年内可根据编外工作人员缺位情况在库中选录。

五)考察

体检结束后,招聘单位将对体检合格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详细考察。考察不合格者淘汰。

六)公示

考察结束后,在考察合格者中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在月湖街道办事处网站上公示7天。

七)录用

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录用的,按规定办理录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录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录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录用。弄虚作假或不服从统一安排者,或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资格,解除劳动合同。

八)递补和选录

1、自面试人员名单公告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进入面试人员书面提出放弃面试资格的,所造成的面试人员空缺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予以递补。

2、体检对象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考察对象放弃考察或考察结论为不宜录用、拟录用公示结束后劳动合同签订前提出放弃录用资格的,均在该职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予以递补。

3、递补人员名单将在月湖街道办事处网站公布。

4、录用人员在招聘公告发布一年内若出现离职的,空缺名额可从2019年月湖街道编外工作人员人才后备库中进行选录,选录为双向自愿选择。

五、其他相关事项

1、录用以后的有关管理政策和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

2、报考者提供的联系方式应保持畅通,因联系不畅导致的后果,责任自负。

3、报考咨询电话:87191821(统计),87191820(禁毒社工),87191806。

4、本次招聘的相关事宜将在月湖街道办事处网站上公布,请报考人员及时关注。

5、本简章由宁波市海曙区人民政府月湖街道办事处负责解释。                        

附件 海曙区月湖街道办事处招聘编外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宁波市海曙区人民政府月湖街道办事处

                                                                           2019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