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交流公示

2021-07-02 10:50:17 | 点击量: 193

根据宁波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交流办法,经事业单位及其相关部门考察、调档、审核,现将拟交流人员公示如下:

姓名

性别

出生

年月

毕业院校及专业

学历

及学位

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名称及取得时间

首次进入的事业单位、

时间及方式

原工作单位

原聘岗位名称及岗位等级

原聘岗位

等级时间

拟调入单位

拟聘岗位名称及岗位等级

尹春燕

1991.03

浙江科技学院

信息与计算科学专业

大学

理学学士

嵊州市公路管理局

2014.08公开招考

嵊州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

管理九级

2015.08

宁波市江北区庄桥街道房地产管理所

管理九级

1.本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从7月5日起至7月9日止。受理时间为:上午9时至11时,下午2时至5时。

2.对上述拟交流人员如有异议,请向宁波市江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联系电话:0574-87668176。

3.反映情况请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真实准确,内容具体。

 

宁波市江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