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交流公示
2021-07-02 10:50:17 | 点击量: 193
根据宁波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交流办法,经事业单位及其相关部门考察、调档、审核,现将拟交流人员公示如下:
姓名 | 性别 | 出生 年月 | 毕业院校及专业 | 学历 及学位 | 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名称及取得时间 | 首次进入的事业单位、 时间及方式 | 原工作单位 | 原聘岗位名称及岗位等级 | 原聘岗位 等级时间 | 拟调入单位 | 拟聘岗位名称及岗位等级 |
尹春燕 | 女 | 1991.03 | 浙江科技学院 信息与计算科学专业 | 大学 理学学士 | 无 | 嵊州市公路管理局 2014.08公开招考 | 嵊州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 | 管理九级 | 2015.08 | 宁波市江北区庄桥街道房地产管理所 | 管理九级 |
1.本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从7月5日起至7月9日止。受理时间为:上午9时至11时,下午2时至5时。
2.对上述拟交流人员如有异议,请向宁波市江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联系电话:0574-87668176。
3.反映情况请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真实准确,内容具体。
宁波市江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7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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