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交流公示
2022-02-25 16:16:01 | 点击量: 192
根据宁波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交流办法,经事业单位及其相关部门考察、调档、审核,现将拟交流人员公示如下:
姓名 | 性别 | 出生年月 | 毕业院校及专业 | 学历 及学位 | 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名称及取得时间 | 首次进入的事业单位、时间及方式 | 原工作单位 | 原聘岗位名称及岗位等级 | 原聘岗位等级时间 | 拟调入单位 | 拟聘岗位名称及岗位等级 | 备注 |
吴洁洁 | 女 | 1977. 02 | 中共浙江省委党校政治经济学专业 | 研究生 | 助理 馆员2002.10 | 宁波市江北区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中心 1997.04 合同制招工 | 江北区电商管理服务中心 | 管理七级 | 2019.12 | 宁波市中东欧博览与合作促进中心(宁波市商务研究中心) | 不担负领导职责的管理七级 |
1.本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自2月28日起至3月4日止。受理时间为:上午9时至12时,下午2时至5时。
2.对上述拟交流人员如有异议,请向市纪委市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反映。联系电话:89292078,联系人:蒋老师。
3.反映情况请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真实准确,内容具体。
宁波市商务局
2022年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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