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宁海县招聘基层公共服务工作人员的公告
2020-07-04 16:24:56 | 点击量: 252
为贯彻落实国家和省稳就业部署要求,市政府定于7月初举办“甬上乐业”—2020宁波就业创业服务交流大会并在大会期间推出一批基层公共服务岗位用于招聘高校毕业生。按照“自愿报名、公平竞争、择优录用”的原则,我单位拟面向社会招聘编制外人员若干名。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名额
1.招聘岗位:基层公共服务岗位;
2.岗位名额:详见附件。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1.年龄35周岁以下,即1985年7月4日以后出生;
2.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3.身体健康,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无犯罪记录;
4.熟悉计算机操作,能熟练操作word、excel等办公软件;
三、工作地点
宁海县各乡镇(街道)及机关单位下属基层站所。
四、相关待遇
工资待遇按县有关编外用工标准执行。试用期2个月。
五、招聘程序
(一)公开报名
1.报名方式:报名者请下载并认真填写《2020年宁海县招聘基层公共服务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同时附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明等相关资料扫描件,近期1寸正面免冠彩照(电子版),打包压缩后发送邮件到指定邮箱(各乡镇街道、基层站所的邮箱)进行报名;
2.报名时间:2020年7月4日至7月20日止。
(二)资格审核
由各乡镇街道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经初步资格审核后,组织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参加面试。面试时间、地点由乡镇街道自行决定和通知。
(三)面试
面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口头表达能力、应变能力、人际协调能力、综合分析能力、文字能力等。面试对象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作放弃面试,不再进入之后的程序。
五、其他事项
1.本次招聘采取线上报名方式,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公开招聘全过程,应聘人员提供的有关证明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发现弄虚作假,取消其面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2.新聘用人员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1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用人单位办理聘用人员的社会保险后通知其入职。其中试用期为2个月。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用工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本公告由宁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宁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7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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