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海县面向2021届优秀高校毕业生选聘高层次紧缺人才公告(10人)
2020-09-02 14:19:02 | 点击量: 244
为深入实施人才强县战略,加快推进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建设,改善干部队伍来源结构,引进、培养和储备一批我县经济社会发展所需的优秀人才,经研究,决定面向2021届优秀高校毕业生选聘高层次紧缺人才10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宁海县简介
宁海因海得名、因海而美、因海而兴:
拥山抱海的区位禀赋。濒临象山港和三门湾,是国务院批准的第一批沿海对外开放地区之一,是浙江“大湾区”建设潜力最大的区域,也是“一带一路”支点城市宁波的南大门;坚持走“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路子,获得宁波市第一个国家生态县、国家循环经济示范县、中国天然氧吧等十几个国字号荣誉,位列全国“两山”发展百强县第2位,2019年又创成宁波市唯一的首批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和“两山”创新实践基地,是浙江省同时拥有这两殊荣的两个县市区之一。
包容四海的人文底蕴。有1700多年建县史,曾走出方孝孺、胡三省、潘天寿、柔石等一批名人志士,传承了平调耍牙、十里红妆、泥金彩漆、前童元宵行会等国家级非遗,拥有宁波最多的中国历史文化名镇和传统古村,是中国婚嫁文化之乡、中国古戏台文化之乡、中华诗词之乡和5·19“中国旅游日”发祥地、千古奇书《徐霞客游记》开篇地。
抢滩蓝海的改革魄力。扎实有效推进全面深化改革工作,落地见效国家和省市改革试点22项。全国首创村级小微权力清单“36条”,2018年写入中央一号文件、作为“宁海经验”写入省委全会决定,获评中国廉洁创新奖;民生实事工程人大代表票决制在全国交流、写入省委全会报告、获浙江人大工作与时俱进特别奖;还打造了涉农资金整合、党群同心圆等多个全国改革创新品牌。
领跑沿海的发展追求。致力于跻身更高站位的全国强县第一方阵,积极融入宁波温州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着力建设“一湾一区一带”新平台,成为浙江省为数不多拥有两个省级经济开发区的县域,创新无级格无编制的模式建成乌克兰国家科学院材料问题研究所,突出“五问五帮”、“三凤”工程强企业,持续激发经济发展的动力源。近年来主要经济指标增速位于宁波市前列,工业总产值突破1000亿,2019年地区生产总值突破700亿、三年连跨三个百亿台阶,成为浙江33县的排头兵,全国综合实力百强县攀升至48位。今年以来逐步克服疫情带来的不利影响,1-6月份地区生产总值增长0.3%,规上工业增加值、战略性新兴产业、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制造业、装备制造业增加值增速均排名全市前3,“两战赢”取得阶段性明显成效。
二、选聘对象
1.全国48所高校(详情见附件3)2021届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2.本科毕业于全国48所高校的2021届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3.本科毕业于全国48所高校,研究生阶段为国(境)外高校且2020年10月1日至2021年9月30日毕业的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4.位列ARWU、THE、QS世界大学排名前100名的国(境)外高校2020年10月1日至2021年9月30日毕业的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符合上述高校范围和学历条件的2019届、2020届未就业的择业期毕业生,省“三支一扶”计划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人员均列入本次选聘范围。
未就业择业期毕业生认定需同时满足以下要求:一是未办理过毕业生派遣手续(报到证),未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合同,在社保系统中没有以单位名义参保的缴费记录;二是持有毕业学校的就业推荐表、就业协议书,若遗失需要毕业学校出具相关证明;三是个人档案应保管在毕业学校或人才市场或就业服务中心。国(境)外高校毕业生要求2018年10月1日后毕业。
定向培养生、委托培养生以及网络学院、成人教育学院和独立学院毕业生不列入本次选聘范围。
三、选聘岗位及要求
选聘 单位 | 选聘 岗位 | 人数 | 岗位职责 | 选聘专业及学历(学位)要求 | 其他资格条件 |
宁海县 | 经济管理 | 4 | 主要负责为地方性经济等领域发展提供政策咨询和服务 | 金融、应用统计、统计学、审计、国际商务一级学科专业,金融学、统计学二级学科专业; | 1.符合岗位专业要求、具有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且能在规定时间取得学历学位证书或认证书的2021届优秀毕业生; |
宁海县 | 交通建设 | 2 | 主要负责公路、水路、港口等交通行业发展规划,对公路、水路、港口等工程建设进行管理和监督 | 交通运输工程一级学科专业,交通运输工程二级学科专业; | |
宁海县 | 城乡规划 | 1 | 主要负责城乡规划设计、编制和咨询,负责市政工程管理和监督 | 城乡规划学、城市规划、建筑学、土木工程一级学科专业,建筑与土木工程二级学科专业; | |
宁海县 | 公共卫生管理 | 1 | 主要负责为地方性公共卫生管理等领域提供政策咨询和服务 | 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公共卫生一级学科专业; | |
宁海县 | 生物医药 | 1 | 主要负责为地方性生物医药工程等领域提供政策咨询和服务 | 生物医学工程、生物工程一级学科专业,生物医学工程、生物工程二级学科专业; | |
宁海县 | 信息工程 | 1 | 主要负责为地方性信息系统建设和信息分析等领域提供政策咨询和服务 | 信息与通信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一级学科专业,计算机技术、软件工程二级学科专业; |
四、选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志于从事党政管理工作,事业心和责任感强,身体健康。
2.符合岗位专业要求、具有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且能在规定时间取得学历学位证书或认证书的2021届优秀毕业生。其中国内高校的2021届硕士研究生须在2021年9月30日前(对博士研究生可放宽至2021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国(境)外高校毕业生须在2021年12月31日前取得国家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书,专业相近的以所学主干课程为准;上述选聘对象未在规定时间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或认证书的不予录用。上述时间,以学历学位证书或认证书的落款时间为准。
3.硕士研究生年龄在28周岁以下(1991年9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在31周岁以下(1988年9月1日以后出生)。
4.凡因违法违纪受过各种处分,或有相关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得报考。
五、选聘程序
本次选聘按照系统报名和资格初审、现场资格确认、考试、体检、考察和公示录用等程序进行。
(一)系统报名和资格初审
1.系统报名时间:2020年9月9日9时至12日12时。
符合选聘条件的国内高校和国(境)外留学回国(境)人员登录中国宁波人才网(www.nbrc.com.cn)首页,点击左上角“宁波市面向2021届优秀高校毕业生选聘高层次紧缺人才”,查询选聘公告并进入报名,然后按提示录入信息并选择报考岗位。请符合选聘条件的报名人员在仔细阅读相关公告信息后,按要求详细输入个人信息,严格按照选聘所设条件选择岗位进行报名,每位考生只能选报一个岗位,逾期不再受理注册及报名。
2.资格初审时间:2020年9月12日12时至14日16时。
选聘单位根据填写的报名信息,对报名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初审。因不符合报考岗位条件初审不通过的考生,可以在查询并再次报名阶段改报其他岗位。
3.查询或再次报名时间:2020年9月15日9时至15日16时。
已报名人员登录系统查询资格初审结果。通过初审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可直接下载打印《资格初审通过确认单》。
请及时关注宁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告或接听电话、短信。
(二)现场资格确认
网上系统报名成功的人员于2020年9月18日上午9时至12时携带相关材料到宁波市国际会议展览中心7号馆第22届高洽会“宁波市选聘高层次紧缺人才现场资格确认”相应的用人主体和单位进行现场资格确认。
参加选聘学生需要携带的确认材料有:《资格初审通过确认单》《宁波市面向2021届优秀高校毕业生选聘高层次紧缺人才报名表》《考生健康申报表》、二寸免冠电子照、身份证、已获取的各层次学历学位证书、现在读学生证和在高校就读期间表现优秀的证明材料等。在高校就读期间表现优秀的证明材料,如中共党员(预备党员)、学生干部或奖学金或奖励、发表过的学术文章等,以及其他在校期间获得的荣誉和奖励证书、发表的论文或取得的科研成果等。符合条件的国(境)外留学回国(境)人员除了提供在国(境)外高校就读期间表现优秀的证明材料外,还需提供国(境)外学校学籍证明、就读证明或学历学位认证书。
应聘同一选聘岗位的符合选聘条件的现场资格确认通过人数与选聘计划数之比不能低于2∶1,不足规定比例的,将取消该岗位选聘。取消的选聘岗位情况将于资格确定后在宁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发布公告。
对现场资格确认通过者,发放考试通知。
(三)考试
本次考试采取直接面试的方式进行。报名人数与选聘计划数之比超过20∶1的增加笔试环节,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1∶3比例确定面试对象(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规定比例内末位考生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笔试成绩不带入总成绩,不与面试成绩合成总成绩。按面试成绩确定选聘体检、考察对象。
本次选聘岗位,采取笔试加面试方式的,笔试时间为9月18日15时30分至17时,笔试后通过网站公告或电话、短信方式告知是否入围面试。面试时间统一为9月19日,具体时间地点详情见面试通知,面试主要测试选聘人员口头表达能力、应变能力、分析能力、回答问题准确性和举止仪表等。面试总分为100分,不足70分者淘汰。考生参考时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和考试通知,并务必按通知要求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和面试,不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的,视作放弃,对因放弃或规定时间迟到所产生的空缺名额不递补。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面试成绩相同的增加考试课目。考试成绩以及参加体检与考察人员名单于面试结束后在宁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公布。
(四)体检
入围体检对象在网上下载体检通知(或在接到电话、短信通知)后,按要求时间到指定地点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人社部、国家卫计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政策执行,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或体检结果不合格者淘汰。
(五)考察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选聘单位将对体检合格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详细考察。考察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等公务员录用考察相关文件规定执行,考察不合格者淘汰。
在体检、考察环节中,如有放弃或因不合格出现岗位空缺时,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在选聘人数1:3比例范围内依次予以递补,超过1:3比例不予递补。
(六)公示录用
考察合格的,拟选聘录用人员即可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对签订就业协议并承诺不放弃的,由用人单位按规定在宁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统一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选聘录用人员无异议或反映问题经查实不影响选聘录用的,按期取得学历学位后按规定办理选聘录用手续。
拟选聘录用人员接到录用通知后,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取消选聘录用资格。经公示的拟选聘录用人员无故放弃或逾期不报到被取消选聘录用资格的,将录入宁波市公务员考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生诚信档案。
截止拟选聘录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之日,以后因故造成选聘岗位空缺的,均不再递补。
六、选聘相关政策
1.对于签订就业协议并承诺不放弃的人员提供毕业前来宁海县实习的岗位,并给予实习补贴。
2.选聘录用后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首次聘期3年(试用期6个月),纳入事业编制人员管理。
3. 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首个聘期考核不合格的,不再继续聘用。
4.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博士研究生享受正科(局)级事业单位副职经济待遇,硕士研究生享受正科(局)级事业单位中层正职经济待遇。
5.选聘录用人员符合宁海县人才公寓销售管理办法等规定要求的,可享受相关政策优惠。
七、防疫相关事项
1.本次选聘将根据《疫情期间宁波市现场招聘活动防疫指南》和《疫情期间宁波市人事考试防疫指南》要求,结合本地疫情防控需要采取相关防控措施。因疫情防控等原因无法参加考试的,视为缺考。
2.考生应在考试前14天申领“健康码”或“甬行码”(甬行证)。“健康码”或“甬行码”为绿码且健康状况良好,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的考生方可参加考试。等候期间,每位考生须保持间隔为1米以上的安全距离。
3.考生应自备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并全程佩戴口罩。在核对身份证件材料时,考生应摘下口罩,并尽量缩短时间,以便工作人员确认是否为考生本人。
4.仍处在隔离治疗期的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以及集中隔离期未满人员,不得参加考试。“健康码”或“甬行码”非绿码的考生,以及面试前14天内有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按照疫情防控要求需提供相关健康证明但无法提供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5.最近有国(境)外旅居史的考生参加考试,须提前向选聘单位提供国内第一入境地签发的“解除隔离医学观察通知书”,以及核酸和血清IgM抗体检测均呈阴性的证明材料;既往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参加考试,除提供考前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材料外,还须出具肺部影像学检查无异常的证明。
6.考生应当服从配合疫情防控要求和考试现场组织工作。“健康码”或“甬行码”非绿码或出现可疑症状的考生,应在当地疾控机构指导下按规定处置。对连续3次体温测量超过37.3℃的考生,应听从工作人员安排迅速转移到临时隔离区域,并做好个人防护,专车送至定点医院发热门诊就医。
7.考生应当如实填写《考生健康申报表》,并履行个人健康证明义务及防疫相关要求事项。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的,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健康检疫、询问、查询、送诊等造成严重后果的,取消其相应资格,如有违法行为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8.考生应当切实增强疫情防控意识,做好个人防护工作。考试前应避免前往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主动减少外出和不必要的聚集、人员接触。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应戴口罩,加强途中防护,尽量与他人保持合理间距,途中尽量避免用手触摸公共交通工具上的物品,并及时进行手部清洁消毒。外省考生可依据自身情况提前来宁波做好准备。
本次公开选聘咨询电话:0574—89282529 59971560
本次公开选聘监督电话:0574—59971567 59972792
附件1:
附件1:宁波市面向2021届优秀高校毕业生选聘高层次紧缺人才报名表.docx
附件2:
附件2:考生健康申报表.docx
附件3:
附件3:全国48所选聘高校名单和ARWU、THE、QS世界大学排名前100名国(境)外高校名单.docx
中共宁海县委组织部
宁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9月2日
全国客服咨询电话: 255850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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