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姚市临山镇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公告(12人)
2020-10-09 15:40:09 | 点击量: 133
因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编外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 | 岗位编号 | 人数 | 年龄 | 性别 | 专业 | 学历要求 | 其他要求 |
派出所综管员 | 01 | 6人 | 25-50周岁 | 不限 | 不限 | 初中及以上 | 临山镇户籍,一线执勤, 适合男性 |
派出所文员 | 02 | 2人 | 35周岁以下 | 不限 | 不限 | 大专及以上 | 临山镇户籍,内勤工作, 适合女性 |
临山镇便民服务中心 工作人员 | 03 | 2人 | 35周岁以下 | 不限 | 不限 | 大专以上 | 余姚市户籍,熟悉计算机 办公软件操作 |
退役军人管理办公室 工作人员 | 04 | 1人 | 25-45周岁 | 不限 | 不限 | 大专以上 | 余姚市户籍 |
村镇建设管理 工作人员 | 05 | 1人 | 40周岁以下 | 不限 | 不限 | 大专以上 | 余姚市户籍,熟悉计算机 办公软件操作 |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报考人员除应符合上级招聘范围和对象规定外,还须符合以下条件:
1、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品行端正,爱岗敬业,遵纪守法,无犯罪记录。
2、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三、招聘程序与办法
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体检、考察和择优聘用的办法进行。
(一)报名与资格初审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办法。
1、报名时间:2020年10月16日(上午8∶30—11∶00,下午13∶30-16∶00)
2、报名地点:临山镇政府1号楼312室
3、报名办法:符合报考条件者,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等相关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一寸近期正面免冠彩照3张,报名登记表一式二份(附后,自行下载),现场报名并接受资格审核。
若确有特殊原因委托他人代报的,代报者除携上述相关证件材料外,还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联系电话:0574—62052020。
(二)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笔试:根据报名情况,经审查符合招聘资格条件者,将组织报名者统一进行笔试。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一门,满分为100分。闭卷考试形式。笔试具体时间、详细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指标以1:3的比例(比例内最后一名分数并列者全部入围,不足比例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对象。面试满分为100分,不足60分者淘汰。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对象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作放弃面试。因放弃面试而空缺的面试名额,不予递补。
考试成绩由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按5:5的比例合成,即:
考试成绩=笔试成绩×50% 面试成绩×50%。
各岗位若报名人数与招聘岗位所需人数比例低于5:1的,免于笔试,直接进入面试,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成绩。
(三)体检
面试合格者入围体检。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考试成绩并列的,则增加客观题测试,得分高者排位在前,下同)按招聘岗位指标以1:1的比例组织体检,体检办法和标准总体上参照我市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的相关办法执行,体检不合格者淘汰。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因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等原因而空缺的名额,在本岗位入围体检人员中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费用自理。
(四)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主要考察德才表现,同时再次审核应聘资格条件等情况,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是否聘用的依据。放弃考察或考察结论为不宜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并在本岗位入围体检人员中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考察。
(五)公示及聘用
考察合格者,为拟聘用对象。经公示3个工作日无异议的,按相关规定办理报到聘用手续;有异议的,经核实如不符合聘用要求的,取消聘用资格,空缺的名额在本岗位入围体检人员中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考察。
报考人员接到报到通知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报到,无正常理由逾期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新聘用的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并经考核合格后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工资福利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
四、其他相关规定
(一)有关招聘政策和具体要求及事项,请仔细阅读本公告,报名表自行下载,可在报名前预先打印或填写。现场报名与资格初审,仅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进行,提前或逾期一概不予受理。
(二)年龄、毕业时间的计算统一截止到2020年9月30日。常住户口所在地以2020年9月30日为准。截止2020年9月30日户口尚在迁移中的人员不得报考。
(三)参加笔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身份证。身份证遗失的,请及时补办或办理临时身份证,否则不得进入考场。
(四)报名表所填写信息以及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或不实信用和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将取消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
(五)本公告由余姚市临山镇人民政府负责解释。
临山镇人民政府
2020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