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宁海县卫生健康局下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卫技人员防疫相关事项公告

2020-11-03 14:13:26 | 点击量: 218

1.本次招聘将根据疫情期间现场招聘活动和人事考试有关防疫要求,结合疫情防控需要采取相关防控措施。因疫情防控等原因无法参加考试的,视为缺考。

2.考生应在考试前14天申领“健康码”。“健康码”为绿码且健康状况良好,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的考生方可参加现场报名和考试。等候期间,每位考生须保持间隔为1米以上的安全距离。

3.考生应自备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并全程佩戴口罩。在核对身份证件材料时,考生应摘下口罩,并尽量缩短时间,以便工作人员确认是否为考生本人。

4.仍处在隔离治疗期的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以及集中隔离期未满人员,不得参加现场报名和考试。“健康码”非绿码的考生,以及考试前14天内有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按照疫情防控要求需提供相关健康证明但无法提供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5.最近有国(境)外旅居史的考生参加考试,须提前向选聘单位提供国内第一入境地签发的“解除隔离医学观察通知书”,以及核酸和血清IgM抗体检测均呈阴性的证明材料;最近有新疆旅居史的考生参加考试,须提前向选聘单位提供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既往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参加考试,除提供考前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材料外,还须出具肺部影像学检查无异常的证明。

6.考生应当服从配合疫情防控要求和考试现场组织工作。“健康码”非绿码或出现可疑症状的考生,应在疾控机构指导下按规定处置。对连续3次体温测量超过37.3℃的考生,应听从工作人员安排迅速转移到临时隔离区域,并做好个人防护,专车送至定点医院发热门诊就医。

7.考生应当如实填写《考生健康申报表》,并履行个人健康证明义务及防疫相关要求事项。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的,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健康检疫、询问、查询、送诊等造成严重后果的,取消其相应资格,如有违法行为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8.考生应当切实增强疫情防控意识,做好个人防护工作。考试前应避免前往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主动减少外出和不必要的聚集、人员接触。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应戴口罩,加强途中防护,尽量与他人保持合理间距,途中尽量避免用手触摸公共交通工具上的物品,并及时进行手部清洁消毒。县外考生可依据自身情况提前来宁海做好准备。

 考生健康申报表.docx


                        宁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宁海县卫生健康局

2020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