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下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面试有关事项公告

2020-12-14 15:49:34 | 点击量: 111

根据2020年10月28日发布的《宁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下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参加面试人员

招考岗位

面试人员

土地综合整治

金宇宏、陆  冉、杨雪梅、殷宇超、卓步胜

自然资源和规划数据管理

陈  宁、何丹莹、胡  涛、卢文婧、倪飞云、任  越、汪  亮、吴晨晔、张德鑫

二、面试有关事项

(一)领取面试通知书

考生携带本人相关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身份证、户口本、学历学位证书或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职称证书、劳动合同或养老保险缴费凭证)、专业工作经历证明等材料,于2020年12月23日-12月25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30),到指定地接受资格复审后领取面试通知书。

土地综合整治岗位:宁波市东部新城和济街9号宁波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北楼1301室,罗老师,0574-89284836。

自然资源和规划数据管理岗位:宁波市东部新城和济街36号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南楼A601室,彭老师,0574-89180286。

(二)面试相关事项

1.面试时间:2020年12月26日(周六)

2.面试地点:宁波人力资源大厦(鄞州区兴宁东路228号)

面试人员须同时携带面试通知书、本人身份证原件、甬行码绿码和《考生健康申报表》,按照面试通知书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报到候考,超出规定时间的考生取消考试资格。

3.考试时不得将手机、电子产品等工具带入考场。已带者,应关机并放置至考场指定位置。

4.考试成绩和列入体检人员名单一般于面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在宁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网站上公布。

5.为确保考试安全有序和考生身心健康,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时期,每位考生须提供个人轨迹截图和健康申报表。个人轨迹截图于报到时现场出示,健康申报表原件签字确认后上交。

最近有国(境)外旅居史的考生参加参试,须额外提供国内第一入境地签发的“解除隔离医学观察通知书”,以及核酸和血清IgM抗体检测均呈阴性的证明材料。

既往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及密切接触者,应当主动向招聘单位报告。除提供考前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材料外,还须出具肺部影像学检查无异常证明的扫描件或照片,方可参加面试。

个人行动轨迹获取方法:微信-搜索“国务院客户端”小程序-“防疫行程卡”-输验证码等,查询。

考生健康申报表:详见附件2,并如实填写签字确认。

现场备查文件:健康申报表原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材料原件、血清IgM抗体检测阴性证明材料原件、肺部影像学无异常证明原件。

考试当天,所有考生需测量体温、出示甬行码(健康码),体温正常(<37.3℃)且显示为“绿码”的,方能进入考场,经确认体温超过 37.3℃或黄码、红码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公告发布后,疫情防控工作有新要求和规定的,将另行公告通知。请考生随时关注宁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网站。

附件:

附件1:人事考试防疫有关要求.docx

附件2:考生健康申报表.docx

附件3:宁波市自然资源整治储备中心土地综合岗位笔试成绩单.pdf

2020年1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