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交流公示
2021-03-11 15:28:44 | 点击量: 147
根据宁波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交流办法,经事业单位及其相关部门考察、调档、审核,现将拟交流人员公示如下:
姓名 | 性别 | 出生年月 | 毕业院校及专业 | 学历 及学位 | 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名称及取得时间 | 首次进入机关单位、时间及方式 | 原工作单位 | 原聘岗位名称及岗位等级 | 原聘岗位等级时间 | 拟调入单位 | 拟聘岗位名称及岗位等级 | 备注 |
陈敏东 | 男 | 1969年4月 | 中央广播电视大学会计学专业 | 本科 | 2010年4月高级会计师 | 1992年8月浙江大学、大中专毕业生分配 | 宁波工程学院 | 六级职员 专技七级 | 2009年12月 2010年4月 | 浙大宁波理工学院 | 专技七级 |
1.本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从3月12日起至3月18日止。受理时间为:上午9时至12时,下午2时至5时。
2.对上述拟交流人员如有异议,请向浙大宁波理工学院人事处反映。联系电话:0574-88229031,联系人:陈老师。
3.反映情况请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真实准确,内容具体。
浙大宁波理工学院
2021年3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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