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外事翻译中心公开招聘翻译人员公告
2026-03-10 10:09:41 | 点击量: 1268
因工作需要,宁波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下属事业单位宁波市外事翻译中心决定面向全国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德语翻译1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简介
宁波市外事翻译中心是宁波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所属公益一类正处级事业单位。主要职责是承担市领导重要外事活动翻译工作;承担我市重要涉外文件、文书、外宣材料的翻译工作;承担全市重要国际会议,经贸、文化等重大涉外活动的同传、交传翻译任务;承担我市与世界各国开展交流合作的语言翻译任务等。
二、招聘原则和办法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和择优聘用的办法进行,通过资格审查、专业技能测试、面试、体检和考察等程序面向全国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
三、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
(二)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素质。
(三)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资历、专业、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四)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四、招聘岗位、人数、专业、学历和范围及资格条件

注: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公告发布之日。2026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2025年10月1日至2026年9月30日毕业),可凭学校就业推荐表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报名,但须在2026年9月30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到期未取得的不予录用;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毕业的国(境)外留学回国(境)人员可等同于国内2026年普通应届毕业生,报考时仍未毕业的可凭国(境)外学校学籍证明报名,但须于2026年12月31日前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到期未取得的不予录用,国(境)外留学人员专业相近的以所学课程为准。
2024年、2025年普通高校毕业生(2023年10月1日至2025年9月30日毕业),或2024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毕业并在2025年12月底前取得学位证书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国(境)外留学人员,以及按国家政策规定可以享受应届毕业生就业待遇的其他情形人员,可按2026年应届毕业生身份应聘。
五、招聘办法和步骤
(一)报名与资格初审
1、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2026年3月13日9:00至3月19日16:00
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的方法,报考人员登录宁波市考试网上报名系统(https://bmxt.nbhr.org.cn/),点击进入“2026年宁波市事业单位第一批集中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在仔细阅读相关公告信息后,按要求输入个人信息,严格按照招聘所设条件进行报名,每位报考人员只能选报一个岗位,填报过程中请认真填写报考信息。逾期不再受理注册及报名。
2、资格初审
时间:2026年3月20日9:00至3月23日16:00
此期间,招聘单位对报考人员是否符合岗位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初审,报考人员提供个人信息必须真实有效,填报信息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或有不诚信报考记录的,不能通过资格初审。
3、查询并再次报名
时间:2026年3月24日9:00至3月24日16:00
报考人员登录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未通过的,可在报名时间内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初审。
4、缴费确认
时间:2026年3月25日9:00至3月26日16:00
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宁波市考试网上报名系统(https://bmxt.nbhr.org.cn/),选择进入“2026年宁波市事业单位第一批集中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查询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人员,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缴费确认,并查询是否完成。未按时缴费确认的,视作自动放弃报考(注:完成缴费才算报名成功)。
笔试考务费标准:50元/科/人(浙价费〔2018〕21号)。
报考同一岗位的缴费确认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不能低于3:1,在规定的缴费确认时间内,符合报考条件的缴费确认人数和招聘计划数比例不足3:1的,将取消该岗位招聘。
5、下载打印准考证
时间:2026年4月8日9:00至4月11日9:30
已报名并缴费确认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宁波市考试网上报名系统(https://bmxt.nbhr.org.cn/),选择进入“2026年宁波市事业单位第一批集中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登录系统,下载打印准考证。
6.考试时间
(1)专业技能测试(笔试) 2026年4月11日
(2)专业技能测试(口试) 2026年4月12日
(3)面试 2026年4月12日
具体考试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和《口试通知》。
(二)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采取专业技能测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专业技能测试和面试均委托具有考试命题资质的独立第三方机构命题。
1.专业技能测试
专业技能测试由笔试和口试两部分组成,满分均为100分,其中笔试成绩占40%,口试成绩占60%。专业技能测试总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不足60分者不能进入面试。
(1)笔试:考生凭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笔试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20比例确定口试对象(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口试,末位并列的一同进入口试)。进入口试人员名单将于笔试结束后当天在宁波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网站(fao.ningbo.gov.cn)上公布。
(2)资格复审:招聘单位将在口试前,对进入口试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参加资格复审者应在规定时间内携带个人简历、身份证、本科和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2026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提供学校推荐表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国(境)外留学回国(境)人员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报考时仍未毕业的提供国(境)外学校学籍证明)、近期正面免冠1寸照片1张等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复审,通过资格复审者才能参加口试。
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名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得参加口试;不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资格复审者的,视作放弃口试资格。如出现资格复审不合格或放弃资格复审情况,将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予以递补,递补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资格复审。资格复审通过的考生,当场领取《口试通知》。
(3)口试:考生凭身份证、准考证和《口试通知》,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口试。不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口试的,视作放弃口试;由此产生的口试空缺名额不予递补。
专业技能测试后,根据专业技能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5比例确定面试对象(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专业技能测试成绩相同的,按口试成绩排序)。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和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将于口试结束后当天在宁波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网站上公布。
2.面试:面试主要测试报考人员口头表达能力、应变能力、分析能力、回答问题准确性和举止仪表等。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不足60分者不能列为体检、考察对象。考生凭身份证、准考证和《口试通知》,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不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作放弃。如出现放弃面试等情况,将根据专业技能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予以递补。
3.总成绩:总成绩由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和面试成绩两部分组成,其中专业技能测试和面试成绩各占50%。面试结束后,在合格人员中,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总成绩相同的,按专业技能测试成绩排序。
面试成绩、总成绩及进入体检、考察人员名单将于面试结束后当天在宁波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网站上公布。
(三)体检与考察
参加体检人员在接到通知后,按要求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文件规定执行。
体检结束后,招聘单位将对体检合格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能力素质等情况进行详细考察。考察不合格者淘汰。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考生放弃、公示有异议且经核查情况属实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由用人单位结合实际研究是否递补。决定递补的,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
(四)公示与聘用
体检、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ningbo.gov.cn/)和宁波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网站(fao.ningbo.gov.cn)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在公示结束后,办理相关手续,签订聘用合同。
批准聘用的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逾期不能报到的,或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不能按时毕业并取得报考岗位规定的学历(学位)证书的,或发现有不符合报考资格和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联系地址和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宁波市鄞州区宁穿路2001号
联系人:竺老师,窦老师
联系电话:0574-89186533,89186531
本次公开招聘监督电话:0574-89186507
(9:00—11:30,14:00—17:30)
宁波市外事翻译中心
2026年3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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