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面向宁海县优秀社区党组织书记公开招聘事业编制人员公告

2026-02-11 11:59:50 | 点击量: 1363

为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全面加强城乡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甬党办〔2022〕37号)文件精神,根据《宁波市面向优秀城乡社区工作者公开招聘事业编制人员操作办法》和《宁波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有关规定,现面向宁海县优秀社区党组织书记公开招聘事业编制人员1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和办法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坚持政治过硬、注重能力、突出实绩,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考核和择优聘用的办法进行。

二、招聘对象及基本条件

(一)招聘对象

宁海县现任社区党组织书记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50周岁(1975年2月11日以后出生)以下,在社区连续工作10年以上、任社区书记满一届、且在担任社区党组织书记期间获得过一项荣誉的宁海县优秀社区党组织书记。

2.在法定劳动年龄段内,连续任社区书记满两届或连续任社区书记满10年、且在担任社区党组织书记期间获得过一项荣誉的宁海县优秀社区党组织书记。

上述二类人员的荣誉目录详见附件1。

(二)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

2.政治过硬、能力突出、业绩优秀;

3.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以上学历;

4.身体健康且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三、招聘计划

2026年面向宁海县优秀社区党组织书记公开招聘事业编制人员1名,具体招聘计划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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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招聘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按照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核、考试(考核)、体检、考察和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和资格审核

1.报名方式为现场报名。现场报名时间:2026年2月24日-2月28日上午09:00-11:00,下午14:00-16:00。现场报名地点:中共宁海县委社会工作部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科。地址:宁海县跃龙街道兴宁南路150号6楼社会工作部611室。

2.报名时须提供材料:

(1)乡镇(街道)党(工)委盖章的《2026年面向宁海县优秀社区党组织书记公开招聘事业编制人员报名表》(附件2)一份,贴上近期免冠二寸照片。

(2)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3)乡镇(街道)党(工)委盖章的任职文件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4)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5)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6)荣誉证明等材料的原件和乡镇(街道)党(工)委盖章的复印件一份。

(7)乡镇(街道)党(工)委盖章的量化考核表一份。

(8)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

3.报考人员提供的个人信息及材料必须真实有效。根据报考人员提供的材料进行资格审核。

4.审核通过人数不足招聘指标数3倍的岗位,将取消招聘计划,取消的招聘计划在宁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

5.资格审核贯穿整个招聘过程。后续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报考资格。

(二)考核、考试

1.量化考核

量化考核满分为100分,具体内容详见附件3。报考人员,应在报名时提交量化考核所需的全部证明材料,未在报名时间内提交的材料不计入量化考核成绩。量化考核主要从学历、任职资历、年度考核、奖励荣誉、廉洁自律等方面进行客观评价,重点考核实际工作能力和业绩。参加量化考核人员全部确定为笔试对象。

2.笔试

笔试时间定于2026年3月5日,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笔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60分,不合格者淘汰。报考人员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第二代身份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不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的,视作放弃。

笔试结束后计算合成成绩,合成成绩=量化考核分成绩*25%+笔试成绩*25%。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招聘岗位报考人员合成成绩,按照招聘指标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对象。面试对象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规定比例内末位考生合成成绩并列的,一并确定为入围面试人选。

3.面试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具体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60分,不合格者淘汰。面试对象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作放弃面试,产生的空缺名额不再递补。

面试结束后计算总成绩,总成绩由量化考核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组成,即总成绩=量化考核分成绩*25%+笔试成绩*25%+面试成绩*50%。

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根据报考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指标1:1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规定比例内末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依次按照量化考核成绩和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上述成绩均相同的增加笔试科目,按新增笔试科目成绩从高到低排序。

(四)体检、考察

体检工作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文件规定执行。

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对象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体检不合格者淘汰,合格者进入考察。

考察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文件执行。考察还须审核报考资格,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定为考察不合格,考察不合格者淘汰。自愿放弃考察者,须向招聘单位提交书面申请。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招考是否聘用的依据。

因体检或考察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公示、聘用

考察结束后,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宁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聘用审批权限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拟聘用人员在接到通知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在办理聘用手续时仍将审核档案材料,若发现拟聘用人员的档案资料不符合报考条件,取消聘用资格。

新聘用人员须继续在宁海县城乡社区服务至少满5年(含试用期),若在5年服务期期间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应按规定及时办理退休手续。

拟聘用人员名单一经公示,若该岗位出现空缺名额,不再递补。

五、其他事项

(一)有关招聘政策,请仔细阅读本公告,如有疑问,请拨打咨询电话。本次招考所涉及的工作经历、任职期、荣誉取得等时间年限的计算统一截至公告发布当日。

(二)本公告中要求“以上”、“以下”等情形均包含本数。

(三)按照《关于建立“三项制度”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进人的通知》(甬人社发〔2015〕177号)规定,对有与领导干部系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应聘人员参加领导干部任职的部门所属事业单位或本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干部应当逐级落实事前报备制度。

本公告及其他未尽事宜由中共宁海县委组织部、中共宁海县委社会工作部、宁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本次公开招聘咨询电话:0574-89281167(开放时间:上午09:00-11:00,下午14:00-16:00)。


附件:1.优秀城乡社区工作者荣誉目录.docx

2.2026年面向宁海县优秀社区党组织书记公开招聘事业编制人员报名表.docx

3.2026年面向宁海县优秀社区党组织书记量化考核表.docx



中共宁海县委组织部     

中共宁海县委社会工作部  

宁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2月11日